羅彩霞勇打冒名官司向玩弄職權者“開了一槍”
☆案情☆2004年高考后,湖南省邵東縣靈官殿鎮羅彩霞被冒名頂替,失去了上第三批錄取的專科院校的機會,頂替羅彩霞身份的是其同學,即當地公安局政委的女兒王佳俊。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后考取天津師范大學。2008年王佳俊畢業。本應2009年畢業的羅彩霞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身份受到質疑。這一切都是王佳俊的父親利用職權,串通有關部門和人員,弄虛作假,使離大學錄取成績相去甚遠的女兒突破重重關卡,冒名頂替成了貴州師范大學學生“羅彩霞”,順利畢業。2009年5月,羅彩霞以侵犯姓名權、受教育權為由起訴王佳俊、王崢嶸、貴州師范大學等7個單位和個人。10月26日,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判處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有期徒刑4年。
★點評★羅彩霞,在2009年是一個受害者的名字,也是一個勝利者的名字,她用自己的行動,捍衛自己的權利,向玩弄職權舞弊者“開了一槍”,致使王崢嶸這個利用手中職權牟私利的人受到了法律制裁。據我所知,這樣的案件并不僅此一件。人心都是肉長的,可是有些人的心不是肉長的,而是鐵鑄的,水泥澆的,太硬,對己是肉,對別人卻是鐵,因此就可以攫取他人的權利、他人的機會、他人的錄取通知書而冒名頂替。法律對這樣的人不僅應當進行制裁,而且應當剝奪其攫取他人的人格和權利,歸還于被侵權人。因此,應當大喊一聲:羅彩霞,法律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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