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針對疑似冒名頂替上大學學生的核查已在全國高校展開。根據教育部的要求,6月30日到10月30日,高校集中對同姓名同身份證號在校本專科學生學籍進行排查,經核查確屬冒名頂替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2009年5月5日,中國青年報獨家披露的湖南邵東“羅彩霞事件”引起廣泛關注,此后,類似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不斷被曝出。很多人在問,到底高校中還“潛伏”著多少冒名頂替上大學的“假羅彩霞”?
近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對中國高等教育學籍學歷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注冊學籍的普通本專科在校生數據庫清查,發現存在不少同姓名同身份證號的注冊學生。分析原因,一是省級招生部門在招生過程中換錄產生重復錄取數據;二是一些學校將未報到新生進行了注冊,或對退學、開除學籍等已離校學生未進行學籍狀態標注,這些學生再次報考入學后形成同一學生在多校重復注冊的學籍狀態;三是不排除確有冒名頂替入學者。
6月30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發出《關于核實普通高等學校重名重身份證號在校生學籍的通知》,并將同姓名同身份證號在校本專科學生數據通過“平臺”公布,要求各高校認真核查疑似冒名頂替的在校生。
教育部要求,在“平臺”公布的數據中,將同姓名同身份證號數據先提供給錄取時間在前的學校復核。屬于上述第一、二種原因注冊的,由學校查明情況據實對學生學籍狀態的標注進行更正;復核后確認學生在本校學習的,由學校將學生情況通報給另一同姓名同身份證號學生就讀學校,兩校協同向其生源省招生部門核查,經核查后確屬冒名頂替的,按招生要求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此次核查中,教育部發現有兩個歐陽健,他們的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完全相同。其中一個是華中科技大學2008級學生,另一個是長沙理工大學2007級學生。核查發現長沙理工大學的“歐陽健”系冒名頂替者。
為防止“羅彩霞事件”重演,教育部此次還推出了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的新規定。從2009級新生學籍電子注冊開始,在“平臺”提供給學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的數據中,加入學生報考圖像信息,學校必須對報到新生與高考報名時由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采集的考生圖像信息認真對比,確認無誤后方予注冊。同時,教育部在“平臺”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的條件中設置同姓名同身份證號的限制,注冊的新生與全國高校在校生同層次數據庫中同姓名同身份證號者,暫不予學籍電子注冊,由錄取學校與相關學校核實學生真實身份后再作相應處理。
教育部要求,未通過復核的同姓名同身份證號學生暫不予學年電子注冊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對出現在本校和他校的同姓名同身份證號學生,高校要徹底查清。(記者劉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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