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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財政超收及預備費安排使用情況。
(1)財政超收安排使用情況。當年自治區本級一般預算收入完成191.06億元,比年初預算超收21.91億元。為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決策,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動用超收16.58億元,具體為:因體制調整增加全區公安交警部門經費補助 4.65 億元、增加教育投入 4.60 億元、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配套資金5.32 億元、歸還國家開發銀行大石山區人畜飲水工程大會戰專項貸款本息2.01 億元。對此,自治區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12月以《關于請求動用2010 年自治區本級財政超收收入的函》(桂政函〔2010〕303 號)報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另有4億元按規定用于建立自治區本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2)總預備費安排使用情況。年初預算安排總預備費4億元,其中:預備費和民族機動費各為2億元,已動用1.62億元(均已反映在一般預算支出相關科目中),其余資金2.38億元結轉至2011年繼續使用。主要動用情況為:支持大石山區人畜飲水工程建設大會戰1億元、捐贈青海省抗震救災0.1億元,提高地震監測與應急能力補助0.09億元,捐贈甘肅省舟曲縣救災0.05億元,捐贈海南省救災0.03億元等。
4.專項轉移支付收支及結余結轉情況。
當年中央下達我區的專項轉移支付補助418.47億元,自治區對市縣專項轉移支付補助467.94億元。總體上看,自治區對市縣的專項轉移支付補助比中央下達整個廣西的補助數額還多49.47億元。
自治區本級滾存結余中,專款結轉為32.30億元,其中額度較大的項目為: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其他債務中央補助資金2.6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配套資金1.78億元、廣西跨界河流治理中央補助資金1億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