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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綱要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自治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規劃綱要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制定規劃綱要分解落實方案和重大人才工程實施辦法,對規劃綱要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考核和督促檢查。
(二)建立健全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各地(市)、各有關部門要以規劃綱要為指導,根據本地本部門實際,編制本地區、行業系統以及重點領域的人才發展規劃,形成全區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三)營造實施規劃綱要的良好社會環境
大力宣傳中央和區黨委、政府人才工作的重大戰略思想和方針政策,宣傳實施規劃綱要的重大意義和規劃綱要的指導方針、目標任務、重大舉措,宣傳規劃綱要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人才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人才工作基礎性建設
深入開展人才理論研究,積極探索我區人才資源開發規律。建立健全人才資源統計制度,推進人才資源信息庫建設,實施好人才資源開發項目,管好用好自治區人才專項資金。加強人才工作隊伍建設,提高人才工作隊伍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