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0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劃定2010年度醫改的16項主要工作任務。
通知說,2010年是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承前啟后、攻堅克難的關鍵一年。《工作安排》圍繞五項重點改革三年目標,明確了牽頭部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領導,加大資金投入,精心組織實施,建立目標責任制,抓好落實。要堅定信心,克服困難,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五項重點改革扎實有序推進,取得明顯實效。
以下是《工作安排》全文:
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09年4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啟動實施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行動,協調配合,精心實施,五項重點改革有序推進,取得明顯進展。為進一步明確任務目標,扎實推進改革,現提出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緊緊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務水平,增強改革實效,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扎實推進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標任務奠定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1.鞏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主要工作目標:
(1)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覆蓋面,參保人數達到4.1億。進一步做好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大學生、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參保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基本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參保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覆蓋面,參合率穩定在90%以上。(衛生部負責)
2.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主要工作目標:
(1)提高籌資標準。各級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分別負責)
(2)加快推進門診統籌。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擴大到60%的統籌地區,新農合門診統籌達到50%(力爭達到60%)的統籌地區,城鎮職工醫保在有條件的地區先行探索、總結經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費用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醫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提高報銷比例。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60%以上,城鎮職工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有所提高。所有統籌地區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4)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在資助城鄉所有低保對象、五保戶參保的基礎上,對其經醫保報銷后仍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助。逐步開展門診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種限制。探索開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辦法。(民政部負責)
(5)開展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衛生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提高基本醫保基金管理水平。主要工作目標:
(1)大力推廣就醫“一卡通”等辦法,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在80%的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地區實現醫療費用即時結算(結報),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醫療費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選擇50種左右臨床路徑明確的疾病開展按病種付費試點。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商的談判機制,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和藥品費用的制約作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積極做好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工作,開展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的就地就醫、就地結算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4)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科學論證、有序開展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整合。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保監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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