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另外一個優勢項目是政府監管。政府監管是從政府監管負擔和官僚文牘主義程度兩個方面來衡量的。政府監管越嚴厲,創業活動越難進行。在一定程度上,我國的政府監管指數說明我國政府對創業活動的監管較少,創業氛圍還是相當活泛的。這似乎和人們的印象又相左。
“我們發現,亞洲大部分國家/地區的政府監管指標排名都比較靠前,亞洲排名前6的國家/地區,同時也是58個國家/地區中前6的國家/地區。這表明總體上亞洲的政府監管指數的表現還是十分出色的。”倪鵬飛說,比較來看,中國政府的監管程度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高。
剩下的指標則不那么亮麗了。我國的創業法制環境指數排名28位,在58個國家中處于中等水平,遠不及印度;創業服務體系指數排名56位,處于末尾行列;基礎設施指數排名49位,處于下游水平,主要受制于區域經濟的不平衡;就業市場指數排名45位,也處于下游水平,遠不及拉美的委內瑞拉。
報告所指的法制環境是從履行合同程序數和履行合同所需時間兩方面來衡量的。據析,中國的該項指標排名靠后主要是因為我國的誠信環境還不完善,同時法律強制基礎較為薄弱。報告認為,良好的法制環境于創業、于商業的發展都是必要的,因此,加強法制建設,改善法制環境,規范我國的商業市場行為,從長遠來看是很有必要的。
“美國鼓勵創業,尤其是鼓勵掌握技術的高科技人才創業,并且美國的風險投資公司握有大量的資金準備進入這樣的領域,所以美國在創新體系上還是有相當優勢的。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近些年來才得到重視,與美國比還是有一定差距。”倪鵬飛比較中美后說。
在所有指標中,服務體系一項中國最糟糕。在58個國家/地區中,經濟發達的國家/地區和歐洲國家服務體系指數相對較高,這與服務體系指標是從融資便利度和最新技術可得性兩方面來衡量的有很大關系。然而,問題是,在此指標上,無論是在58個國家/地區組中,或是中等收入國家組中,或是人口過億國家組中,或是亞洲區域中,中國的該項指標排名都極為靠后。
“這表明我國的服務體系亟須改善。服務體系指標是從融資便利度和最新技術可得性兩方面來衡量的。一方面,由于我國的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開放度和成熟度都還不高,為創業型企業融資的難度較大;另一方面,由于企業不是我國的科研主體,我國將科研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的渠道還不暢通,企業獲得最新技術的難度也較大。我國應更積極地發展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提高融資便利性;在技術方面,或可讓企業成為科研主體,或可在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之間打造一條合理通道,從而有利于企業掌握核心技術和最新技術。”報告說。
創業環境中的基礎設施主要是從每百人電話主線和每百人手機數兩方面來計量的。我國地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及東西部存在著較大落差,使得我國創業環境中的基礎設施整體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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