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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召開記者會。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就財政政策和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去年全國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是29397億,同比比上年增長106.2%,土地出讓收入增長較快,謝旭人表示,大體上有這樣幾個原因:
一是土地供應規模大幅度提高,因為在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加快的大背景下,為了增加對住宅建設用地的保障和供應,國土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的土地供應量比上年有大幅度增加,去年全國土地供應總量達到42.82萬公頃,同比增長34.2%。這是去年土地出讓收入增長比較多的一個基礎性的原因。
二是土地招拍掛出讓的比重上升。目前土地出讓有幾種類型,對公益性用地是劃撥的,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等采取劃撥的辦法,只收取一部分土地出讓的成本費用和轉移性費用。還有就是招拍掛,大部分是商業用地、商品房的用地。去年在全國土地供應總量當中通過招拍掛形式出讓的土地25.7萬公頃,大體占土地供應總面積的60%左右,比上年提高4.3個百分點。相應的招拍掛以及協議出讓土地的收入達到2.6萬億元,占所有土地收入當中的88%,因為是招拍掛,土地收入按照招標拍賣掛牌最后的結果來取得。
三是全國地價總體水平上升。大體有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城市房地產比較興旺,對土地需求量也大。另一方面,土地轉讓本身的成本也在上升,主要是征地拆遷補償成本的上升,對土地出讓的價格也有影響。與此同時,大家知道,現在社會上的流動性比較充裕,一些企業資金比較多,在招拍掛的時候出價也比較高。這是地價水平總體上升,去年收入大幅度增加的一個重要原因。
四是征管政策的調整等因素的影響。為了加強土地出讓收入征管,2009年年底,國土資源部門和財政部門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收入的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首次繳納的比例不得低于50%。也就是說,原來土地出讓當年定協議了,土地出讓價款可能在第二年、第三年才交,首次有的交的是20%、30%。 2009年底做了這樣的規定,繳款的時間不得超過1年,首付不得低于50%。那么2010年的土地出讓收益就比往年有所增加。
五是切實加強對土地收入的管理。嚴格整頓這一領域的問題,以整紀糾風專項整治工作和土地礦權交易市場專項整頓,深入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為主要內容,叫做“兩整治一改革”的專項行動,加大對土地出讓收入的審計和追繳力度,也強化了土地出讓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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