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以下為報告實錄:
各位代表,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08年檢察工作的主要情況
2008年,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充分發揮打擊刑事犯罪等職能作用,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
針對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刑事犯罪的新情況和社會矛盾的新特點,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準逮捕、提起公訴等職責,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國家安全,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堅持依法打擊刑事犯罪。把確保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安全順利舉辦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積極參與平安奧運行動,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全力維護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積極參加反分裂、反恐怖斗爭,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妥善處理發生在拉薩等地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案件。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化打黑除惡等專項斗爭,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嚴懲走私、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嚴重經濟犯罪。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52583人,提起公訴1143897人,分別比上年增加3.5%和5.7%。
堅持對輕微犯罪落實依法從寬政策。著眼于加強教育轉化、促進社會和諧,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依法決定不批準逮捕;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依法決定不起訴。對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并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或簡化審理程序。對因家庭或鄰里糾紛引發、當事人達成和解的輕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從寬處理。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采取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辦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權益。
堅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貫穿于執法辦案的始終。進一步暢通控告申訴渠道,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辦理群眾信訪418633件次。深入開展排查化解涉檢重信重訪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通過依法處理、教育疏導、救助救濟,千方百計解決群眾的合法合理訴求,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共排查重點案件2013件,已辦結息訴1832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出工作組對214件重大疑難信訪案件進行督辦,就地聯合接訪、組織復查,已辦結息訴208件;對60件反映司法不公的重點信訪案件進行責任倒查,分別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建議有關部門依法作出處理。加強涉檢信訪分析、研判和排查,努力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最大限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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