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9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吳邦國]現在進行第四項議程,表決《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這個決議草案,主席團會議通過后,各代表團進行了審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主席團會議決定將這個決議草案提請本次會議表決。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決議草案。
[工作人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吳邦國委員長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高度評價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務,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行使職權,著力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著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著力保障憲法和法律有效實施。努力把人大各項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宣讀完畢。
[吳邦國]現在對這個決議草案付表決,請按表決器。
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表決結果。
[工作人員]贊成2721票,反對99票,棄權68票。宣讀完畢。
[吳邦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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