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9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吳邦國]現在進行第五項議程,表決《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這個決議草案,主席團會議通過以后,各代表團進行了審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主席團會議決定將這個決議草案提請本次會議表決。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決議草案。
[工作人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王勝俊院長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對最高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滿意,同意報告提出的2009年的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審判機關的職能作用,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宣讀完畢。
[吳邦國]現在對這個決議草案付表決,請按表決器。
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表決結果。
[工作人員]贊成2172票,反對519票,棄權192票。宣讀完畢。
[吳邦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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