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招標采購不“定點生產”
【內容】建立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保障體系,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保障群眾基本用藥。
【解讀】基本藥物制度是一整套政策體系,包括目錄制定、生產、定價、流通、使用、報銷等環節。修改稿在爭議最大的定價、生產、使用等領域,給出了新的調整。
“ 如果按征求意見稿的方案,將使我國30年來藥品生產流通領域的改革,全面倒退回計劃經濟體制時代。”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朱恒鵬表示,他把征求意見稿中的“基本藥物供應體系”,即政府組織的“定點生產、統一價格、統一配送”制度,歸結為“藥物統購統銷”模式。而該模式的最大弊病是行政部門壟斷,和由此帶來的更多商業賄賂和尋租空間。
新醫改方案中,基本藥物的“定點生產”被刪除,改為“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相比定點生產,招標采購更多體現市場競爭原則。
藥品零售價不全國統一
【解讀】國家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在指導價格內,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統一采購價格。
【解讀】此次修改稿中,把之前頗受爭議的“統一制定零售價”修改為“國家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在指導價格內,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統一采購價格”,即國家不再制定統一的基本藥物零售價格。
基層醫療機構可用非基本藥物
【內容】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確定使用比例。
【解讀】無論基本藥物采取何種生產供應體系,如果醫院不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所有的政策目標如控制藥費,促進合理用藥的意圖都會落空。此前的征求意見稿要求城市社區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應“全部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并確定使用比例。此表述容易使人感到,基層衛生機構不能使用非基本藥物。
對此,新醫改方案在“全部使用”中間加了“配備”一詞。“配備意味著基本藥物配送到位,但基層醫療機構可以使用基本藥物,也可以使用非基本藥物。”上述醫改專家指出。
■關于政府投入
推行政府購買服務補助社區衛生機構
【內容】對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所有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各地都可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核定政府補助。
【解讀】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研究所主任金承剛表示,這意味著我國通過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變“養人辦事”為“辦事養人”。
“購買服務”,即指政府基于某種考慮,為某些公共服務,如公共衛生服務、某些基本醫療服務,全額或部分埋單,但具體實施是通過競爭的方式,向所有符合資質的服務提供者購買服務。
金承剛表示,購買機制的建立,可以調動民營資本的投入,形成公立、民營共存、促進競爭、提高效率的局面。同時,政府購買服務將調整健康服務的治理結構,將更多的精力用于行業的規范、監督、績效考評和績效改進上。
將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
【內容】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經費、發展建設和業務經費由政府全額安排。政府負責其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經費、設備購置經費、人員經費和其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使其正常運行。對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所有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各地都可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核定政府補助。
【解讀】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表示,我國將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意見》雖強調政府主導,并不意味著排斥社會資本的介入。明確提出要建立多元衛生投入機制,正是為了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形成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
權威人士指出,國內外的經驗表明,在堅持醫藥衛生事業公益性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有利于緩解“看病難”問題,滿足群眾多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
新增衛生資源將重點投向農村和社區
【內容】新增衛生資源必須符合區域衛生規劃,重點投向農村和社區衛生等薄弱環節。
【解讀】我國80%的醫療資源在城市,而城市里80%的醫療資源又在大醫院,這直接導致大醫院里常常人滿為患,而在基層社區,尤其是偏遠農村的醫療機構則冷冷清清。因此,《意見》提出新增衛生資源要向農村和社區傾斜。 (記者 葉洲 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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