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5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日前印發《2009年衛生規劃財務工作要點》。該工作要點指出,2009年將積極參與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落實公立醫院財政補助政策,開展藥事費、處方費、護理費等專題研究。《2009年衛生規劃財務工作要點》全文如下:
2009年衛生規劃財務工作要點
2009年,衛生規劃財務工作將緊緊圍繞衛生部黨組確定的中心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做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衛生發展戰略規劃、衛生專項資金監管和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等重點工作,努力提升衛生規劃財務工作水平。
一、做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圍繞《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2009-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積極參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落實相關任務與要求。
(一)認真制定《鼓勵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的指導意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等文件,配合做好其他醫改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做好衛生經濟政策研究和經費保障工作,重點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完善公共衛生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保障政策等,指導和督促各地落實改革措施。
(三)積極參與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落實公立醫院財政補助政策,開展藥事費、處方費、護理費等專題研究。
二、認真做好“健康中國2020”戰略規劃研究及“十二五”規劃綱要編制準備工作
在前期6個專題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成立“健康中國2020”戰略規劃綜合研究組,邀請社會學、宏觀經濟學、財政學等方面的專家共同編制戰略規劃研究總報告。適時邀請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參事室、社會科學院等研究機構的領導和專家,對戰略規劃研究總報告進行全面評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擇期向國務院匯報。經批準后正式啟動“健康中國2020”戰略規劃綱要的制訂工作。
組織開展“十一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評估,為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做好前期準備。
三、組織開展衛生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活動
在各項目省提前開展自查工作的基礎上,年內聯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及部內相關司局,組織相關人員開展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和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措施和建議,確保項目資金安全。
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督查的主要內容是:項目執行總體情況、項目方案實施情況、項目組織領導情況、設備采購、項目資金到位情況、項目執行效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等。
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資金督查的主要內容是:項目建設程序、執行標準、工程進度與質量、項目資金到位情況、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以及農村衛生機構人員培訓、業務開展和運行管理等。
四、加快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一)認真組織實施好2009年中央專項投資建設項目。積極督導各地嚴格按照《縣醫院建設指導意見》、《鄉鎮衛生院建設標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意見》和《精神衛生防治機構建設指導意見》開展規劃設計,加強質量和安全管理,加快建設進度,切實發揮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
(二)加快衛生監督、婦幼保健、鼠疫防治、職業衛生防治以及兒童專科醫院等專項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三)會同財政部門研究制定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分配機制,按照成熟一批下達一批的原則,盡早研究下達2009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項目預算。
(四)協調、指導對口支援省市和災區省加快推進四川汶川地震災區衛生系統恢復重建工作進度,爭取年內完成全部醫療衛生機構房屋維修加固,全面啟動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重建工作,力爭年內能有一大批項目完成改造、建設任務。
(五)開展危房排查處理工作,保障醫療衛生機構建筑安全。
五、加強部門預算管理,深入開展專項審計工作
(一)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財務收支管理,強化對部屬(管)單位的財務、內控、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基本建設、設備購置、收入分配、對外投資與合作等方面的監管,提高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水平,加快預算執行進度。
(二)探索衛生項目績效評價新機制,積極開展衛生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三)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財務收支、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基本建設工程等審計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
(一)盡快完成《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01版)》的全面修訂工作,并下發各地執行。
(二)在東、中、西部選擇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項目成本監測工作,掌握醫療服務成本動態變化與醫療服務價格標準之間的差距,為進一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提供依據。
(三)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地方開展醫療服務收費方式改革,探索按病種收費,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規范收費行為。
七、規范公立醫療機構建設和裝備管理,促進城市醫療資源合理配置
(一)加大公立醫院建設規模、裝修標準、環保節能等方面的指導和監管力度,促進公立醫院建設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進一步提高部屬(管)單位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發揮示范引導作用。
(二)以2009-2011年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編制和實施為切入點,深入開展階梯配置工作,進一步規范全國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 。
(三)全面完成違規裝備大型醫用設備的清理工作,繼續完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審批制度,調整管理品目,嚴格新型設備配置準入。
八、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財務資產管理,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監管制度
(一)研究修訂《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和公立醫院收支監管辦法,加強醫院成本核算和內部分配管理,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進一步加強衛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認真做好資產處置和對外投資管理,研究制定衛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三)繼續完善新農合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推動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全面實施,建立新農合基金內部控制制度,加強新農合基金支出監管,開展基金管理情況專項檢查,保障基金安全運行,提高參合農民受益水平。
九、推進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工作
按照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指導各地全面推行以省為單位、以政府為主導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并抓好文件落實,做好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銜接。
指導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開展高值醫用耗材和PET-CT等大型醫用設備集中采購工作。
十、加強對全國衛生規劃財務工作的指導
組織開展衛生規劃財務人員培訓和經驗交流,努力提高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各種經濟活動,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把廉政建設與規劃財務各項工作有機融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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