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辦法》在政策上還有以下調整
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準入戶籍年限和準入年齡有新調整
據統計,截止今年8月底,具有杭州市區非農戶籍5年以上、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有7.84萬人。
原政策規定,參加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人員的準入戶籍年限為25年,準入年齡男、女均為年滿60周歲。根據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參照經濟適用住房和老年人投靠子女戶籍進杭準入年限的做法,這次政策調整,準入年限由25年降至5年,準入年齡由男、女均為年滿60周歲調整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大大降低了準入門檻,擴大了覆蓋范圍。
門診醫療費納入保障范圍
原老年居民和少年兒童醫療保險辦法,主要是解決大病住院基本醫療保障,目前的老年居民和少年兒童籌資標準也是按此保障水平確定的。這次政策調整,將門診醫療費納入保障范圍,籌資額度將根據保障水平的提高而適當增加。這次規定,少年兒童從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400元;老年居民從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900元。政府補貼不低于人均籌資標準的二分之一,其中少年兒童每人補貼250元;老年居民每人補貼500元。
外籍學齡前兒童可參加少兒醫保
原少年兒童醫療保險辦法,沒有將外地戶籍學齡前兒童納入我市少兒醫保參保對象。這次政策調整,允許父母在杭就業并參加杭州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滿5年以上、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外地戶籍學齡前兒童參加杭州市區少兒醫保。記者 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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