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空了半年多,每月幾千元房租白白扔到“水”里——郭建剛從最初的心急火燎,到現在的無可奈何。這個位于北京市豐臺區大紅門街道社區的三居室,本來是郭建剛千挑萬選,準備用來辦社區托老所的。不料,“如意算盤”打到一半就卡殼了。
郭建剛是北京人。一次他從報紙上看到,進入老齡社會的北京對養老機構需求很大,資源卻嚴重不足。這是不是個發展事業的好機會呢?
有心的郭建剛接連跑了好幾家養老院。城區養老院床位供不應求,托關系都進不去;郊縣養老院冷冷清清,入住率不高。住養老院的,多是有點經濟實力的老人,他們大多不愿離開原來的生活環境。
“能在家附近養老就好了!”老人們的話,啟發了郭建剛——在社區租個房,放10張左右床位,成本不高,好操作。有了這種小型的“社區托老所”,社區里有需要的老人就不用住到養老院了。想回家的時候回家看看,平時呢,就在托老所里打牌聊天,周圍都是熟人。
說干就干。今年初,幾經考察,郭建剛最后選定了大紅門街道的一個社區。“我租的這套房剛好安置7張床,一個院長,一個廚師,兩個護理員就行。”郭建剛扳著指頭給我們算賬,“人我都請好了,街道也非常支持。”
到豐臺區民政局辦手續時才發現,資格根本審批不下來。2001年開始實施的《北京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規定,有符合規定的固定場所和設施興辦養老院的,其床位不得少于30張,收養的老年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于5平方米。
“以我目前的實力,30張床位投入太大,更重要的是不符合實際,社區用不了這么大的養老院。”幾番奔波,無功而返。郭建剛很無奈:“沒有民政局的審批,就享受不到相關優待。做福利事業回報率本來就不高,走完全商業化的路子,老人的經濟負擔又會提高,小型社區養老很難走下去。”
親自接待郭建剛的豐臺區民政局副局長許偉很同情他的遭遇。許偉說,當時規定30張床位的限制,很大原因在于,低于30張床位的話養老院很難贏利。“但現在看來,這個高門檻限制了社會力量涉足養老事業,對社會辦養老的積極性是個打擊。”
許偉也非常看好社區養老模式,“雖然目前政策還沒有松動,但這個問題我們已經開始討論。今后的發展方向應該是,‘進入門檻降低、服務標準提高’,畢竟政府的補貼服務只能覆蓋很小一部分,更多養老要靠社會力量。”
許偉的話讓郭建剛猶抱希望,郭建剛還建議,開發商在規劃之初就應考慮社區養老場所。(記者 紀雅林 梁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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