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委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公布了《關于實施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具體辦法》。新學期起,學生和兒童將正式享受醫保待遇。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17萬元。《辦法》同時規定,六種情況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這六種情況包括:除急診住院外在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交通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本人吸毒、打架斗毆或因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治療的;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治療的;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記者溫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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