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全國部分省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座談會在江西省南昌市召開。
河北、山西、遼寧等10省政府分管領導和省勞動保障、財政、衛生、民政廳長,國家發改委、勞動保障部、財政部、衛生部等領導,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參加了上述座談會,國務院有關領導出席并發言。
會上,國務院就《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征求了上述10個省市地方政府的意見和建議。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稱“勞社部”)一人士稱,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之后,城鎮居民醫保制度被視為“全民醫保”的“第三張網”,我國醫療保險由此將實現制度上的“無縫隙”覆蓋。
2007年啟動試點
在今年的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表示,要啟動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下稱“城鎮居民醫保”)改革試點。
據前述勞社部人士透露,城鎮居民醫保確定開展試點的節奏相當緊湊。截至目前,吉林、江蘇、江西、甘肅和安徽等省已經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啟動城鎮居民醫保試點工作。
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勞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在上述座談會上對《指導意見》進行了詳細解析。
他說,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范圍是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保障重點是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的保障方式。而城鎮居民的其他醫療需求主要由家庭或通過建立包括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在內的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解決。
胡曉義稱,城鎮居民醫保費用由家庭、政府等共同負擔。“財政補助體現了普惠制的原則,對所有參保人給予一般性補助,同時對困難人群給予追加補助。中央財政還將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
座談會上,國務院有關領導強調,城鎮居民醫保試點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在工作中要把握好五項原則:堅持低水平起步,從國情、省情出發,綜合考慮城鎮居民醫療需求和家庭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把城鎮居民醫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納入社區衛生服務范圍;堅持自愿原則;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地方財政補助的水平不能低于中央財政的補助水平;積極穩妥,逐步推進。
據相關人士透露,6月28日和7月5日,相關座談會還將在江蘇鎮江和甘肅蘭州分別召開。其后,國務院可能會在7月份正式出臺《指導意見》。
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總體進度安排是:2007年,有條件的省份選擇1-2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與此同時,“按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與會代表的幾點意見
南昌座談會上,部分省份相關負責人對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范圍、財政補助水平、自愿原則、個人賬戶、統籌層次,以及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等問題,提出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
譬如在參保范圍上,湖南省與會代表建議將大學生群體納入制度考慮范圍,江西省某相關人士還建議將失地農民和農民工子女、家屬也納入制度考慮范圍。
湖南省與會代表還提出,“建議城鎮居民醫保試點淡化自愿原則,否則參保工作難以推進。”這引發了與會代表的激烈討論。一位與會人士透露,從結果來看,堅持自愿原則和淡化自愿原則的觀點各占約50%。
財政補助方面,《指導意見》初步確定政府對參保城鎮居民每年擬按不低于4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擬按人均20元給予補助,地方各級財政按不低于2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低保對象等困難城鎮居民政府再擬按不低于60元埋單,其中中央財政擬對中西部地區每人每年補助30元。屬于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所需家庭繳費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原則上逐步由政府承擔,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擬按人均5元給予補助。
財政部一人士透露,中央財政的20元補貼標準,是比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補助標準制定的。“一方面考慮到城鎮居民收入水平高于農村居民,另一方面避免制度之間補助水平的落差形成互相攀比。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中央財政今后會逐步加大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水平。”他說。
吉林等省份的與會代表則認為,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水平應高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低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他們的理由是:城鎮居民多數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城鎮的醫療消費水平又大幅高于農村醫療消費水平,20元的補助標準過低,會增加城鎮居民的個人繳費負擔。
而從江西全省的試點情況來看,財政埋單的具體標準是:未成年人20元,成年人60元,低保對象等困難城鎮居民由財政全額埋單。知情人稱,江西省今年年底將有224萬城鎮居民參保,吉林省城鎮居民參保人數也將在年底突破400萬人。
在試點即將啟動的階段,遼寧、黑龍江等省份的與會代表還表達了這樣一種隱憂:國有企業困難職工和退休人員理論上應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范圍內,但許多地區國有企業乃至集體企業的困難職工和退休人員至今未能參保。而城鎮居民醫保在參保范圍上,以排除法也將這部分最困難的群體關在了醫保大門之外。他們呼吁中央能夠重視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制度中的遺留問題。
對于《指導意見》中未強調的個人賬戶問題,與會代表認為,如果沒有個人賬戶或家庭賬戶,會導致制度的吸引力不足,同時也會導致部分參保的城鎮居民小病住院,出現套取醫療保險基金的行為。
在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問題上,湖南、湖北等省份的與會代表則建議,要盡早考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城鎮居民醫保在未來的并軌問題,還有城鎮居民醫保和醫療救助制度以及商業保險之間的銜接問題。(記者 孟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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