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上午,衛生部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實施情況,通報三起違法違采血(漿)案件查處情況。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針對采血和采漿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作了解釋。他說:“采血是由血站采集血液,用于臨床救治病人;采漿是采集血漿,主要用于生物制品企業生產生物制品。比如現在常說的人血白蛋白、球蛋白、抗凝血因子,這些都屬于血液制品,這些東西都無法通過化學合成辦法獲得,只有通過采集健康人的血漿才能制備這些臨床上必需的血液制品。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血液的采集是通過公眾無償獻血,由血站采集的方法。”
毛群安介紹,采漿站是血液制品企業的原料采集部分。國家有關部門對于采漿站的管理原則是要求這些采漿站必須由生產血液制品的企業來負責管理,它采集的血漿直接供血液制品企業使用。(中國網 吳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