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于今年下半年開展對采供血機構采供血執業情況的督導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采供血機構限期予以整改;仍不合格的,堅決取消其采供血(漿)資格。
衛生部強調,嚴禁血站和醫療機構參與有償采供血的行為,杜絕其從中牟利;嚴禁采供血機構和醫療機構從非法渠道購買血液。嚴禁單采血漿站工作人員參與頻采、超采和冒名頂替供漿行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研究制定血液管理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辦法,充分發揮監督和責任追究的威懾作用,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