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衛生部會同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分別對山西省方山縣單采血漿站、湖南省婁底市紫光新化單采血漿站和廣東省揭陽血液安全事件等三家采供血機構違法違規采血(漿)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并向全國衛生系統通報了有關結果。今日向社會通報了三起案件的有關查處情況:
一是關于山西省方山縣單采血漿站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
調查中發現該站存在以下主要問題:1.檔案管理混亂,供漿員信息虛假。該站為個人設置,供漿員檔案資料不全,發供漿證前未按要求對供漿員進行身份識別;該站用于供漿員身份識別的計算機系統已出現故障,采漿前對供漿員不進行身份識別。2.存在采集冒名頂替者血漿、頻繁采集血漿和不體檢、化驗就采集血漿的違法行為。3.該站房屋布局等基礎條件不符合工作流程,實驗室條件簡陋,現有設備無法滿足檢測項目要求。實驗室操作原始記錄和技術操作資料保存不完整,無法保證信息資料的溯源性。
事件發生后,山西省衛生廳已要求全省單采血漿站進行全面停業整頓。在進一步深入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山西省衛生廳于2007年3月依據《血液制品管理條例》依法吊銷了方山單采血漿站的《單采血漿許可證》。對于該站在審批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近日,衛生部已責成山西省衛生廳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有關工作正在進行。
二是關于湖南省婁底市紫光新化單采血漿站違法違規采漿查處情況。
調查發現該站的主要問題:1、對部分供漿員不進行身份識別。2、存在故意冒名頂替采漿和頻繁采漿的違法行為。3、體檢項目不全。
湖南省衛生廳經過調查核實后吊銷了婁底紫光新化單采血漿站《單采血漿許可證》,并罰款10萬元;對新化漿站職工辦理供漿卡給供漿員冒用的相關人員,交由當地有關部門追究責任,依法嚴肅處理。鑒于新化漿站在檢測、身份識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無法保證對采集血漿溯源性,湖南省政府已責令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站的設置單位——清華紫光古漢生物制藥有限公司進行調查核實,對因漿站冒名頂替采漿可能出現的生物制品質量問題進行核查;如有問題,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是關于廣東省揭陽血液安全事件查處情況。
調查中發現揭陽市中心血站違法違規的主要問題:1、有償供血比例過高,存在頻采血液,采集冒名頂替者血液的違法行為。2.揭陽地區存在“血頭”非法組織他人賣血現象。
揭陽市紀委及監察局依據有關規定,對揭陽市中心血站站長給予免職處理,給予主管副站長、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等相應的處分;當地法院對涉嫌非法組織他人賣血和制作假身份證的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6個月至1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并處以相應的罰金。
2007年,國務院再次將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工作作為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內容之一。衛生部、監察部、公安部、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期已經聯合下發了《2007年全國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有關工作進行部署安排,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采供血機構認真學習,以三起違法違規采血(漿)案件為鑒,舉一反三,加強監管,確保用血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一是要認真落實職責,做好案件查辦工作。
各地要進一步貫徹落實《方案》的有關要求,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突出重點,明確職責,狠抓落實。要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切實做到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在案件查辦過程中,要加強部門聯系,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有關行政部門要將發現的涉及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法的案件及時移送監察機關。對符合刑事追訴標準、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要求及時移送。
二是要強化監管手段,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各地要針對采供血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分析當前血液安全狀況,從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措施等方面提出標本兼治的綜合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改善監管手段,爭取工作的主動性。設置有單采血漿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立三項監管制度和措施:1.建立單采血漿站監督公示制度。在2007年8月30日前應要求單采血漿站設立監督公示欄。2.建立對單采血漿站執業活動的視頻監視系統。在2007年10月30日前,在所有單采血漿站的辦卡室、采漿室等關鍵部門安裝攝像頭,實現采漿過程的全程視頻監控。3.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逐步建立計算機網絡監管平臺,實現對所有采供血機構的遠程動態監控。
三是加強法制宣傳,提高專業人員技能。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獻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條例》,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推動無償獻血工作,普及獻血和采供血漿的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積極開展對供漿員的宣傳教育,增強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及能力。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采供血機構工作人員和衛生監督員培訓,提高他們的血液安全的法律意識和業務技能。同時,歡迎媒體和公眾監督采供血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舉報。(中國網 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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