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廣州市300萬醫保參保人就可以申請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全市在職職工也可以申請參加“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下稱“互助計劃”)。《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和《廣州市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從元旦起正式施行。
補充醫保月繳14.1元,住院醫療自付費用可再報銷2/3
從明日開始,廣州市300萬已經參加基本醫保的在職職工,每人每月只需繳納14.1元,屬于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住院醫療個人自付費用就可以再報銷約2/3,參保人個人住院醫療整體自付費用因此將降低近一半。勞動部門2007年1月份開始接受申請參保人的信息錄入,2月份主要安排參保人向銀行或地稅繳費,參保人最快在3月份可以享受該項待遇。
64萬名已參加本市基本醫保的退休人員,無需繳費便可在2007年2月份享受補充醫保待遇。據了解,補充醫保由用人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個人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自愿參加。自愿原則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單位決定是否按該辦法參加補充醫療保險;二是其繳費可選擇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或由單位和個人共同分擔。
《辦法》同時明確,用人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必須全員整體參保;靈活就業人員則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補充醫保。《辦法》規定,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人每月按0.5%的標準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按2006年標準計算,參保人每人每月只需要繳納14.1元,即可享受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另外,對于參保人員的門診醫療費用,鼓勵用人單位根據經濟承受能力建立門診醫療補助制度,以減輕本單位在職人員及退休人員的門診醫療費用負擔。
互助計劃年繳費50元,年度最多可報銷上萬元醫療費
《廣州市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由市總工會推出,參加該計劃的職工如果生病住院,可享受總費用與自付費用之差的10%的給付保障。對于部分生病需多次住院治療的職工,參加該計劃一年可報銷1萬元以上。
凡在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區域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工會組織的單位、在職的職工,均可以以自愿為原則,由本單位工會統一組織參加本計劃。該計劃采取“一年一期”的形式,參加本計劃每人每期繳納保障費50元,須在參保或續保時一次性繳納。其中市總工會資助10元,職工個人只需繳納40元,另外基層工會也可以給予資助。
計劃的保障責任范圍為在市社保經辦機構認定的定點醫院所進行住院治療及其認定的異地就醫住院治療。給付標準=(本年度累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每次住院醫療費用-自費費用)×10%。最高支付限額不得超過上年度廣州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
從職工住院平均費用在1萬—2萬元來看,按照相關計算標準,保障金將在1000元左右。對于一些一年內生病需多次住院,而每次住院費用又低于最高支付限額的,估計能享受1萬元以上的保障資助。(記者:周繼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