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已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財政部部長金人慶9日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如果在此次全國人大會議上獲得通過,計劃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實行。
據悉,草案將對內、外資兩種類型企業實行同一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統一設為25%。那么,“兩稅合并”之后,處于旋渦中的深圳,作為改革開放后的第一個經濟特區,在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還有嗎?在企業稅收方面的“特”字將如何?近日成為各界人士關注的焦點。
正在參加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省長黃華華表示,不會變!深圳特區的企業所得稅還是保留以前15%的稅率。黃表示,統一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這是對各類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環境的重大的政策調整。要說這個對廣東完全是有利的,也不實事求是,因為廣東的三資企業很多,外資稅率從15%調整到25%,有點不利的影響,但更多的還是有利影響。外商投資稅率也不是決定性因素,很多外商看重的是我們的市場、人才和配套性產業等。雖然稅率調整了,但在世界上講還屬于中等偏低的水平,應該說還是可以接受。老的三資企業還有一個優惠的過渡期,影響應該不會很大!據我所知道的,深圳特區還是保留以前15%的稅率。
全國政協常委厲有為也在政協大會上發言建議:辟深圳特區等地為保稅特區。
曾任深圳市委書記的厲有為建議:希望能保留深圳特區企業所得稅率15%的優惠政策,若不能則開辟自由貿易區。在提案中,厲有為表示,在贊同國家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的同時,建議是否能保留深圳特區企業所得稅率15%的優惠政策。他同時表示,如果這一建議無法通過,是否能在珠三角、長三角和環渤海經濟區3大經濟區,分別選擇深圳特區、上海浦東和天津新區辟為自由貿易區,擴大進口,平衡外貿。
據了解,厲有為在提案中表示,深圳特區,長期以來都實行特區內企業所得稅15%的優惠政策。如果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到25%,對于國內其他一些地區的內資企業,將把企業所得稅由原來的33%降到擬議的25%,從而減稅。但對于深圳特區內的企業,所得稅將由原來的15%提高到擬議中的25%,提高近10%。
厲有為表示,中央有關領導多次表示將維持深圳特區基本政策的不變,“但如果將上述特區惟一的優惠政策改變,可能會對特區的發展產生一些影響”。因此,他的提案建議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的同時,暫不改變深圳特區15%的企業所得稅率。
深圳的全國政協委員梁志敏則表示,對特區的優惠政策,隨著特區的發展不可能長期保留,建議深圳應該按中央的要求深化改革,定好發展的方向。不同于其他深圳籍的政協委員,他認為與其開辟自由貿易區,不如選擇一些有發展潛力、創新能力的產業,通過適當的政策,建立科技產業特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