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PE”的紅線
在探討黃浩個人行為的種種不當之余,人們不禁要進行更深層次的反思:搞PE的人為什么非得去觸碰那“200人”的“紅線”?
根據200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即為公眾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后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為公開發行,應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未經核準擅自發行的,屬于非法發行股票。
北京律師協會理事、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光超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這不得不從私募股權基金的資金募集渠道說起。中國擁有龐大的資金儲備,但用于PE投資的只有一小部分,目前能夠直接投資于PE的機構投資者基本只有全國社保基金、保險公司以及信托公司,券商、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投資于PE的政策仍然相對保守。而作為資金實力最為雄厚、投資政策最為寬松的社保基金,也只能投資于在發改委備案的私募股權基金,這意味著大部分PE是拿不到社保基金的錢的。”
“從這個角度上講,中國PE的LP中,機構投資者種類單一,且數量有限,投資規模受限。”劉光超表示,機構投資者找不到,PE只能轉而尋求從富有的個人投資者那里募集資金。而個人投資者較之機構投資者更為零散,資金實力也有限,為了吸收到更多資金,PE便會尋找大量的個人投資者投資,這樣一來,“200人”這一“紅線”就很容易被觸碰。
劉光超認為,這是一個悖論,中國PE在政策束縛與利潤追逐的夾縫中生存,希望在紅線的邊緣獲取最大經濟效益,而這無疑是危險的。“人們在檢討黃浩案罪與非罪、罪輕與罪重的同時,也希望政策在PE募集方面的限制得以適當放開。”
內行告訴外行
你能做PE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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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PE和在投行工作一樣,幾乎沒有節假日的休息時間,很多情況下工作不分白天黑夜。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每周工作90個小時,甚至100個小時以上的打算就不要進入這個行業,要知道這很容易導致腰肌勞損、腰椎間盤突出、近視和女性內分泌失調。另外,PE人一天可能飛3個城市,不是在跟人談判,就是在去跟人談判的飛機上。等你坐一個月飛機、住一個月賓館(寫報告)之后,你會知道什么叫“非常痛苦”。
綜上所述,PE從業者的基本素質是:
1、要有個好身體,能經受長時間的體力勞動(比如坐飛機,趕飛機) 。
2、能面談了100個不靠譜的項目之后,仍然面不改色接著面談第101個 。
3、必須是分析師+投資家+半個律師+半個注冊會計師+半個談判專家+半個CEO,也就是說,你一個人要干四個人的活。 ( 劉永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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