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科技部近日聯合印發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辦法》,財政部企業司、科技部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2日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現行自主創新激勵政策具體存在哪些需要細化或改革的問題?
答: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實施股權激勵的門檻偏高。二是政策過于原則,操作性不強。三是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政策較難落實。
問:實施辦法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答:實施辦法共8章48條,其基本內容主要有:
一是區分股權獎勵、股權出售和股票期權3種股權激勵形式,規定了每種情形下激勵對象、實施條件、可授予的股權數額、業績考核條件等,并對股權來源、轉讓條件、股權份額限制等股權管理內容作出了規定。
二是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規定,允許企業在以科技成果自行實施產業化、對外轉讓、合作、作價入股過程中給予技術人員分紅激勵,并探索崗位分紅制度。
三是完善激勵方案的擬訂和審批的內外部程序,對激勵方案涵蓋內容、審核程序、責任承擔作出了明確規定。
四是建立股權和分紅激勵的后續管理機制,要求企業將激勵方案等進行報備和適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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