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5·17”株洲紅旗路高架塌橋重大事故仍在調查中。
在不到10天的時間里,關于事故的種種消息接踵而至。從相關責任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批準逮捕,到肇事方南嶺工程(南嶺民爆的控股子公司)涉嫌非法轉包,事故的真相越來越近。
在提及延遲及披露信息時,未待《證券日報》記者做出詳細的說明,南嶺民爆董秘孟建新就語氣激動地表示,公司在披露相關信息方面,不存在違規的情況。“下午4點多發生的事,交易所已經下班了。交易所的系統要對提交的公告進行審查,只有第二天上午它先停牌,中午審查完畢后才發出公告。我們是按照交易所的程序來走的,哪有什么違規?!?/p>
不過,投資者質疑的是,5月20日,株洲市政府召開高架橋垮塌事故責任認定新聞發布會,宣布高育濱、付新貴等9人被逮捕。而南嶺民爆仍然沒有及時發布公告,直到深交所看到媒體報道將其停牌,公司才被迫于21日下午開盤時發布姍姍來遲的《關于株洲紅旗路待拆除高架橋部分橋體坍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的公告》。
對上述質疑,南嶺民爆董秘孟建新并未正面回答。
除此以外,有媒體質疑,南嶺民爆的法人股東“中人爆破工程”和肇事方南嶺工程是同一家,負責人皆為高育濱。對此,南嶺民爆董秘孟建新反問稱,“在一個地點辦公就是一家公司嗎?完全是兩個公司?!?/p>
事故發生以后,投資者關心的一個重要問題在于,事故對南嶺民爆的業績會產生怎樣的影響,以及南嶺民爆在肇事方南嶺工程的投資能否達到預期。
“南嶺工程是獨立的法人,事故對上市公司本身是沒有太大影響的。只是南嶺工程在承擔責任的時候,會對業績產生影響。但究竟是怎樣的,現在說不清楚?!蹦蠋X民爆董秘孟建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而南嶺工程的投資回報近年來一直是投資者“心頭的痛”。
靠非法轉包工程掙一點小錢的南嶺工程,雖然“貴為”爆破類大公司,其經營業績卻無法遮羞,2007年凈利潤區區3.2萬元,2008年的凈利潤僅13.29萬元。與南嶺民爆在其《招股說明書》承諾的“年凈利潤1449萬元,投資回收期2.62年(由此可計算出投資南嶺工程投資額3796.38萬元)”相比,是一個巨大的“忽悠”。
面對這樣的業績,南嶺民爆董秘孟建新無奈地稱,“業績和預期不一致,是因為市場變化了,不能實現那也沒有辦法?!?/p>
據悉,南嶺工程成立以來,幾乎沒有什么工程;事故發生以后,就更沒有什么業務可做了。(賈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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