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是社保的必要補充
有人說,有了社保,就不用商業保險了。其實不然,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沒有沖突,商業保險是社會保險的必要補充。
社會保險是國家給勞動者的一種保障,具體保障內容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種,保障勞動者在不能勞動時、年老時、患病時、失業時、工作中受到人身傷害以及女性生育的時候能夠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已不能滿足人們的保障需求,而商業保險正是對社會保險的必要補充。
以“醫療險”為例,社保中的醫療險具有如下特點:第一,門診治療規定起付線,也有封頂線;第二,住院治療規定起付線,也有封頂線;第三,費用報銷受定點醫院限制;第四,用藥受限制;第五,重大疾病治療費用有上限。由于有這些限制,相當大一部分醫療費用社保無法覆蓋,需要個人掏腰包。
而且,交通事故等意外引起的醫療費用社保是不報銷的。另外,雖然社保可以享受終身,死亡后個人賬戶如果還有錢可以作為遺產,但并非交的越多,享受的越多,社保大體系中每個人享受的醫療水平都是一樣的。
那么商業保險能起到什么補充作用呢?假定某人購買了商業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同時補充了相當數額的住院醫療補償、住院津貼、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那么,社保起付線以下、封頂線以上的很多醫療費用,都可以由商業保險來支付。住院津貼保險金的賠付,可以彌補因疾病住院誤工而損失的收入: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商業保險也可以賠付;重大疾病的賠付,則是買多少得多少。如果不幸身故,還能得到身故保險金,而這筆錢社保是完全沒有的。
只需少量的資金購買商業保險,就能把巨大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個人的經濟損失得到很大程度的彌補,體現了保險以小錢換大錢的道理。
商業保險亟需普及
歐美各國對防災減災工作高度關注,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非常高。中國香港以及臺灣的居民一般每人也都有七、八張商業保險保單。在中國大陸,商業保險發展的歷史相對較短,而且,在特殊的文化背景中,普及步伐也略顯緩慢。
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只有很少一部分遭受意外的老百姓由于購買了商業保險而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如果重災區商業保險的普及率再高一些,遭災老百姓的經濟損失會輕得多。再以目前危及全球的甲型H1N1流感來說,商業險中的人身保險、醫療保險,都可以得到相應的賠付。即使對于有社保的人來說,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減損方式。
作為防災減災的重要手段,商業保險亟需普及。未雨綢繆,用為數不多的錢為我們將來安定的生活設置足夠的保障,把災難損失降至最小,這實在是現代人最明智的防災減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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