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昨日公布《證券期貨市場統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是關于證券期貨市場統計制度的第一部權威、完整的規章?!掇k法》首次提出“證監會統計部門”這一概念,有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后續將明確專門的統計部門的歸屬,并考慮逐步擴充人員。目前,監管部門專業承擔統計工作的處室——統計分析處設在市場部。
據悉,《辦法》頒布實施后,證監會將及時推進相關配套工作,包括完善證券期貨統計工作機制、整合優化統計機構人員設置、建立統一的市場統計分析系統、加強統計資料的統一發布和安全管理。在這一系列工作推進過程中,證監會還將發布若干相關細則。
《辦法》明確建立由證監會集中統一領導的分業務、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中國證監會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統計標準,發布證券期貨市場統計資料或者可能影響證券期貨市場穩定運行的其他統計資料。中國證監會統計部門建立證券期貨市場統計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其成員單位包括中國證監會統計部門、中國證監會其他部門、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
根據《辦法》,中國證監會統計部門履行的職責包括組織證券期貨市場統計調查工作,搜集、整理證券期貨統計資料,管理、公布、匯編、對外提供證券期貨市場統計資料;對證券期貨市場運行、發展、風險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編制證券期貨市場統計報表,出具統計報告,提出有關的政策建議;建立健全證券期貨統計制度,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統計標準,完善證券期貨統計指標體系,對統計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及中國證監會制定的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監督,對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建設并管理證券期貨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等。
《辦法》特別提到,中國證監會統計部門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統計標準,以保障統計調查中采用的指標涵義、計算方法、分類目錄、調查表式等方面的標準化。中國證監會其他部門、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開展統計調查的,應當適用中國證監會統計部門制定的統計標準。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期貨業協會、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自律組織統計調查的,應當適用中國證監會統計部門規定的統一的統計標準。
在統計資料管理和公布方面,《辦法》明確,證券期貨市場統計資料或者可能影響證券期貨市場穩定運行的統計資料應當由中國證監會統計部門對外提供或者公布。統計調查對象或者其他單位公布統計資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不得編造、偽造統計資料,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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