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出臺以來就在投保金額、賠償數額等方面備受指責的交強險,日前再次受到法院質疑。據了解,北京昌平法院在對121起保險公司作為被告的案件進行總結后,認為交強險在先行賠付、醫療費用、理賠手續上存在問題。為此,昌平法院專門在9月份向中國保監會發出司法建議。
對于昌平法院的司法建議,中國保監會于18日給予正式答復。保監會稱,中國保監會于9月11收到了北京昌平法院關于交強險施行過程中有關問題的司法建議,同時還注意到一些媒體的相關報道。中國保監會將立足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本著積極、開放的態度,認真研究該司法建議,并盡快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或出臺解決的措施、辦法和建議,以進一步推進交強險制度的不斷完善。保監會對北京昌平法院和媒體長期以來的關心和支持表示感謝。
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初衷是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予以賠償,體現了現代法制以人為本的精神。法律專家表示,該制度在設計運行初期遭到質疑應屬正常現象,社會各界的監督將是該制度獲得不斷完善并充分發揮作用的重要動力。保監會在面對質疑和壓力時的誠懇態度以及積極的解決方式,對于該制度自身的完善和消費者利益保護將起到非常正面的積極作用。張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