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備受質疑的交強險,改版之后將再度浮出水面。近日,上海保監局和上海公安局聯合發布了《上海市交強險與交通違法相聯系的費率浮動標準》,新標準于今日零時起實行。
根據通知,新標準將實行“雙掛鉤”,即車輛交強險費率與投保車輛交通違法、保險事故理賠相掛鉤。新標準的費率浮動標準為:上一個年度無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續保時費率下浮10%;上兩個年度無交通違法記錄,續保時費率下浮20%;連續三年或三年以上無交通違法記錄,續保時費率下浮40%。
上海保監局表示,上海市交強險費率浮動“雙掛鉤”辦法是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的要求制定的。因此,在堅持交強險費率浮動“雙掛鉤”辦法的同時,充分聽取了有關方面意見,使費率浮動制度更加科學、合理。事實上,此次交強險費率浮動“雙掛鉤”辦法的修改完善,總體上對費率上浮比例縮小、下浮比例擴大,更好地起到獎優罰劣的作用;與此同時,厘定浮動費率的時候,也考量了交通違法與保險風險內在的關系。
市場人士表示,目前,上海機動車擁有量已突破200萬輛,新版交強險的推出,對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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