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試行辦法補充規定爭取上半年出臺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昨日(18日)在“2008城市國資論壇”上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的補充規定已經制定,爭取上半年出臺。
據介紹,在規范治理結構的基礎上,企業股權激勵的授予和行權有較高的業績指標,其激勵獲得最高收益也有一定比例的限制,可能是薪酬總水平的50%。
這位負責人說,對于已經擬定股權激勵計劃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補充規定的公布對其不會有太大影響。“激勵方案可以按照補充規定征求意見稿的標準設計,也可以等到補充規定公布后根據規定的內容進行設計,企業可以自主選擇。” (記者 王婷 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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