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該由誰來監督?又該如何監督?
自從5月3日夏草的文章發表之后,到今天已經過去了6天,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中,除了華夏建工、凱諾科技在今天發表澄清公告之外,其他八家上市公司還沒有對此發表公告,記者注意到,華夏建工和凱諾科技都否認了夏草的質疑,聲稱自己公司的年報是真實可信的,我們的記者也來到了這十家公司掛牌交易的上證所進行采訪。
記者:“5月6日下午,我們將夏草所寫的文章交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的負責人非常重視,但他們告訴記者,上交所只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時進行監管,至于年報內容是否有虛假成分,將由證監會和財政部進行查處。”
跟其他行業主動站出來揭黑一樣,夏草也一樣感到很孤獨,甚至是別人的不理解。
夏草:“我揭示了潛在的風險,報表的風險,對投資來講是有一個警示作用,避免他們踏入這種投資陷阱,或者會計地雷,對審計師也有好處,我看到我的博客上,我的那些論壇上到處都是罵我的聲音。”
作為一個會計學老師,夏草知道實際上自己所做的工作應該是由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師來完成的,因為審計師的職責就是監督上市公司報表真實可信。
夏草:“審計師這個行業,也是很尷尬的一個行業,他收上市公司的錢,但是他的本質要揭發上市公司的造假,所以很多審計師的獨立性無法保證,因為我們職業環境不好,你不做別人搶著做,你80萬不敢做,人家8萬塊錢搶過來做。”
對于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及其會計師事務所,該由誰來進行有效監督?又該如何監督?我們也采訪了相關專家。
作為中國證券業協會副會長林義相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問題一直非常關注,目前滬深兩市有一千多家上市公司要靠監管部門和交易所對他們的季報年報進行仔細審核,根本不具備操作性,上市公司的年報雖然要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而要靠會計師事務所自身的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來進行約束,也不一定能夠讓投資者完全放心。
林義相:“我們無論如何不能迷信國際的會計師事務所,不管他是四大也好,五大也好,六大也好,我們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在全世界最大的丑聞里頭,基本上都涉及到國際的、大的會計師事務所,據我所知在我們中國的職業的,國際上的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幾乎沒有一家是一直以來是清白的,或多或少都卷入了一些丑聞,因此我們絕不能迷信國際的事務所。”
那么誰來保證上市公司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季報和年報中的財務數據是真實可靠的呢?中央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曉慧認為,一方面要靠監管部門加強信息披露的監管力度,另一方面要靠廣大投資者和專業機構及人士對上市公司的報告進行監督。
李曉慧:“要有通達的信息,各方面有效的監督,參照國際上的慣例,這有效的監督不能僅僅是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因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是在宏觀層面上的,很多的其他方面需要配合的是資本市場上的一些中間機構,比如會計師事務所,還有一些證券公司的分析機構,那么另外還有一些學者,他們敏感地去感知資本市場上的一些發展變化,然后運用他們的知識,把一些信息給挖掘出來,然后讓投資者去了解相應的情況,這樣更有利于投資者作出明智的選擇,形成一個非常有效的外部治理。”
我國目前的證券法中缺乏民事責任的規定,因此在實踐中,對有關的違法違規行為一般都采用行政處罰的辦法解決,但對受害的投資者卻難以得到補償,另外,對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的處罰也僅限于行政處罰,還沒有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因參與造假或重大失職向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做民事賠償的案例,正是由于目前我國民事賠償和刑事處罰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上市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成本極低,處罰不能起到有效的威懾作用。
林義相:“雖然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問題是不可能完全杜絕的,就像我們有法律、有法院、有警察,我們不能杜絕偷竊行為是一樣的,那么證券市場上面信息披露上作弊行為是不可能杜絕的,但是監管的力度不一樣,監管的方式不一樣,那么對于這方面的一些違法違規現象,它出現的次數,嚴重程度,也會有所區別。”
半小時觀察:人人有責監督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否規范,是一個證券市場能否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然而對于信息披露的監督,光靠監管部門、證券機構以及新聞媒體,顯然是不夠的,每一個投資者,甚至每一個關注中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人,都有權力也有責任對信息披露進行監督。
但是我們也看到,我國目前對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的處罰力度還有待加強。對違規的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其處罰也往往停留在行政處罰方面,對違規者的刑事追究及民事賠償還太輕,這即不利于震懾違規者,也不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前不久國務院指示要“加大會計監督檢查力度,綜合治理會計信息質量失真問題”,要求財政部從今年5月起在全國對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和事務所執業質量展開檢查。我們希望隨著相關部門加大力度,中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得到進一步改善。(主編:張凱華;記者:周羿翔;攝像:陳艷波 李培 徐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