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相關準則盯住基金公司透明度
一到基金年報出爐的日子,基民王先生就開始發愁,前幾年,面對一堆和業績快報出入較大的數字,他總覺得不知所措。同是基金年報,有的公司在業績匯報完畢后都有會計師出示的審計意見,但就個別公司此項為缺省,而這些細節將在2007年的年報中得到統一。證監會日前正式頒布實施《基金管理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以下簡稱《準則》),根據要求,即將公布的2007年基金公司年報在內容和形式上將更加規范。
根據《準則》,今后證監會將對基金公司年度報告的及時性、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事后檢查。例如上述基民在業績快報和年報中看到的數據不符的現象。證監會表示,如發現公司未按本準則要求及時報送資料,或者所報資料中存在遺漏、虛假和欺詐的,或者會計師事務所未能勤勉盡責或未能獨立、客觀、公正發表審計意見的,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處罰。
“此項條例的實施,將使整個基金業前進一大步?!痹诘弥稖蕜t》出臺的消息后,很多投資者和基金業人士持有這樣的觀點。與此同時,新《準則》還對基金年報的其他細節重新進行了規范。例如基金公司必須在年度報告正文中全文轉載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不得隨意修改或刪節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已簽發意見的財務會計資料(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報表附注)。公司應在將年度報告報送證監會之前,將其遞交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
此外,《準則》規定,基金公司除了披露截至年報發出時的持倉明細外,還應披露報告期發生的關聯交易,其中關聯方同公司進行交易的,應當披露關聯交易的類型、交易金額、定價政策等。
而對于目前發生頻率最高的基金公司人事任免情況,《準則》也給出了更細致的要求。
按照《準則》要求,基金公司應披露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任期起始日期、簡要工作經歷、以及在本公司以外所擔任的職務,獨立董事也應披露上述事項。基金年報還應披露公司現有基金經理人數,采用列表或其他合適的方式披露基金經理的姓名、管理基金的名稱、作為該只基金基金經理的起始日期及任期、主要學歷、經歷及基金管理經驗。如果報告期內基金經理發生了變更,應說明變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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