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纖維檢驗局有關負責人昨日就執行棉花新國標問題時表示,這次棉花國標內容雖然改動不少,但因主要是針對HVI檢驗的大包棉,因此對現行期貨交割棉影響不大。投資者在注冊期貨倉單時,除注意棉花回潮率由原來的10.5%改為10.0%外,其余質量指標均無大的變化。
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棉花 細絨棉》(GB1103-2007)國家標準,將于2007年9月1日起實施。這位負責人介紹,修訂的標準既適用于感官檢驗,又適用于儀器化檢驗;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能體現儀器化檢驗作為棉花標準改革的方向。而且,修訂后的棉花標準是適用于棉花流通的唯一標準,適用于棉花流通的各個不同環節,適用于符合規定的不同包型。
談到這次修訂的指導思想,這位負責人介紹,一是要適應紡織發展的需要。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紡織工業迅猛發展,增加一些適應紡織行業用棉需求的、反映棉花內在質量的指標,較大幅度提高對成包皮棉的質量要求是非常有必要的。二是努力與國際通行標準接軌。儀器測試能夠快速獲得測試結果,客觀準確評價棉花內在質量。因此,按照國情借鑒國外棉花標準的經驗,是十分必要的。三是積極穩妥推進,逐步完善。GB1103標準涉及的范圍廣,規范的對象多,因此,標準的修訂對原有經實踐證明是成熟和先進的成分,要積極采用;對于條件尚不成熟,可繼續試驗,逐步納入標準中來,并力爭用幾年的時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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