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下午3時,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關注交強險費率浮動,促進道路交通安全”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在回答網友關于是否盈利問題時,郭左踐指出,交強險是不以盈利為目的,這是法律規定的。交強險條例規定的不盈不虧原則是指在費率審批環節。就是保監會在審批保險公司制定交強險費率的時候,要堅持按照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來審查。具體技術操作上,監管機關根本職責是維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在審核公司費率的精算報告時,要審核這個精算報告里的精算數據是不是有基礎,選擇的方法是不是準確和科學,同時把利潤因子剔除。
郭左踐介紹說,監管機關在審核時,要求保險公司以成本因素來確定費率,而不含盈利因素。現在很多人理解成公司經營成果不能出現利潤,似乎公司經營成果出現了利潤,就是不執行“不盈利、不虧損”,實際有一些誤解在里面。監管機關要來審核這個結果,如果盈利,要看盈利的多與少和原因;如果虧損,要分析虧損的大與小和原因,然后考慮是否調整費率或者調整責任限額。保監會作為監管機關,按照條例的規定要求保險公司對交強險實行分開管理、單獨核算,出發點是維護投保人的利益。(德忠/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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