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19日在中國政府網就交強險費率浮動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時表示,從今年7月1日開始到目前,在全國范圍內都已經實現了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的做法。從保監會搜集到的意見看,各地對掛鉤辦法基本都持肯定態度。
根據國務院2006年3月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規定,保監會會同公安部制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經公開征求意見之后于今年6月28日正式出臺。《辦法》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行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浮動機制。
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依據的主要信息來源是保險公司的交強險理賠數據,但由于各地車險信息交換平臺建設的進度不一,《辦法》規定,已經建立信息交換平臺的地區,通過平臺實現交強險費率浮動。未建立平臺的地區,通過保險公司之間相互報盤、簡易理賠共享查詢系統等方式實現浮動。
郭左踐說,目前,全國有上海、北京、浙江、江蘇、遼寧、湖南、寧波等8個省市是通過信息交換平臺實現浮動,其他地區實行費率浮動都是通過統一的交換軟件和交換系統來進行操作。也就是說,只要告知保單號,通過系統就會自動完成信息查詢和掛鉤浮動的操作過程,而不是通過手工來操作。
而此前據測算,實行掛鉤浮動后,將有近90%的被保險車輛在續保交強險時可享受費率下浮優惠。這會對保險公司業務經營產生怎樣的影響呢?
郭左踐表示,現階段向下浮動的比例要大于向上浮動的比例,肯定會造成交強險保費規模的減少。但同時通過這種鼓勵措施,可以促進交通事故發生率的降低和減少保險公司賠案數量。兩個方面的影響都會出現。但最終不管公司經營結果是盈利還是虧損,都不影響費率上下浮動制度的實行,因為費率掛鉤浮動是法律規定的。
據了解,交強險經營盈虧及交強險基礎費率是否調整與費率掛鉤浮動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前者屬定價機制,后者是對個體投保人的獎懲辦法。如果基礎費率進行調整,在基礎費率調整后續保的機動車按調整后的基礎費率實行掛鉤浮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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