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12日發布《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和《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這是中國為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服務經濟建設,在期貨法制建設領域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中國證監會表示,為了加強對期貨交易所的監督管理,明確期貨交易所職責,維護期貨市場秩序,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根據今年3月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并發布了《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這部法規共分8章、114條。
證監會2002年5月17日發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自新辦法生效之日起廢止。
為規范期貨公司的經營活動,加強對期貨公司的監督管理,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中國證監會根據《公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并發布《期貨公司管理辦法》。這部法規共分8章,97條。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規定,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參股期貨公司的,適用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
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12日晚發布了上述兩部法規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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