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私募基金與上市公司間有內幕交易嗎?朗朗青天下,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上市公司間正在合謀著一樁樁交易。撥開其層層內幕,并公布于眾,是媒體的責任。在呼吁監管層嚴厲處罰這些違規事件時,我們也呼喚更多人能投入到這場輿論監督中來。
2007年的春天,這是個異動股比春花還要燦爛的季節。在充滿重組傳聞的資本市場中,有多少基金在這場異動中蠢蠢欲動?
據某位業內知情人士透露,基金的身影一直都在這輪垃圾股的炒作中閃現,涉及內幕人交易、關聯交易者甚多。
合謀內幕
3月,中國股市進入了垃圾股時代。
業內通常把引發低股價大躍進的幕后黑手指認為私募基金和游資所為,而一向自詡價值投資的基金公司在公開場合常常宣稱并未參與這場“對賭”游戲。
“事實并非如此,”一位熟悉基金以及私募的券商人士稱,“在某些股票的操作上,基金公司和私募合作得十分愉快。”
他說,公募與私募基金的內幕交易最基本手法是公募基金先購進一些股票,然后鎖倉。接著,私募開始協助股價拉升,之后收益雙方分成。
案例之一就是前不久異動的長城股份(000569)。
2月26日、3月2日、3月14日,長城股份先后三次因為股票交易異常波動而發布公告。其股價從異動之初3.75元(2月14日開盤價)一路猛升到7.56元(3月13日收盤價),漲幅一倍有余。
即使2月27日A股大跌,該股仍然拉出一根小陽線。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就在此前,1月31日,長城股份還發布公告稱,預計2006年度虧損金額2.4億元左右。
在股價波動的公告里,年度虧損也被反復提及,并強調“從2006年年度報告披露之日起,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
預虧并沒有擋住基金參與該股票的炒作。
上述知情人士稱,這只股票的異動即是某家知名基金公司和私募機構配合操作,先由基金買進股票,按住不動,之后由私募拉升。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
往往這種合作未必總能得手。由于消息的泄漏或者合作雙方之間的利益問題,都可能成為內幕合作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導火線。
“就說長城股份,這只股票本來還可以拉得更高,但是后來由于上述原因而沒有再創新高。”上述人士表示。
以收取規模管理費的公募基金,旱澇保收,緣何冒如此大的風險搏取收益?
有基金公司人士對此類事件表示理解。
“2007年1月,原來的基金重倉股一直表現不佳,所謂的績優股也明顯弱于大勢,與此同時,去年一直沉寂的垃圾股開始暴漲。”他說。
“公募基金賺取的是相對收益,就是要跑贏大盤。在這段時間要取得好成績,勝過大盤只能靠頻繁地換手做波段,甚至冒著高風險與其他資金合作炒作低價股。好在以目前的市場環境中殼資源受追捧,股票退市的風險較小。”
更令基金持有人擔憂的是,基金公司之間相互哄抬或打壓股價,以及基金公司旗下的數只基金產品之間的利益輸送也不鮮見。
某些上市公司的股票一直為數只基金重倉持有并拉高,高處不勝寒之下無人敢進退。更有甚者,“有的基金公司旗下數只基金同時重倉某只股票,新進資金就為老基金抬轎”。這位人士說。
當然基金也被指稱有砸盤嫌疑,在2月27日A股大跌之日,就有基金內部人士稱,下午跌勢已成定局之時,即有基金賣出競爭對手的重倉股,“讓對方的重倉股不得不跌停”。
歷年頑疾
多起股價異動,業內聲音更多地把責任歸結在私募機構。似乎信息披露相對透明、監管更為嚴格的公募基金在這其中扮演的不是主角。
“更多的基金內幕交易發生在去年,基金借股改之機與上市公司之間達成協議。”某知情人士表示。
作為最主要的流通股東,基金在股改中有著相當的話語權。在股改之前,上市公司與基金之間就股改方案就已經完成了充分的溝通,一方面,上市公司申購該基金的大筆份額,另一方面,基金為上市公司股改投贊成票。股改方案出臺之后,上市公司股價大漲,基金凈值上揚,雙方均得利益。
“從過去到現在,內幕交易從來就難以避免。作為透明化最高的投資機構,基金在這方面的問題可能相對好一些。但是,上市公司、券商和基金之間畢竟存在著的千絲萬縷的聯系。”上述人士表示。
出于雙方利益的需要,基金公司總是更便于從上市公司得到非公開消息,而這些對將來股價的漲跌影響重大。
至于券商與基金之間則更為親密,“不少基金公司的股東即是券商,基金公司的人員也很多來自于券商,而券商投行為基金公司獲取上市公司信息提供了天然的渠道,防火墻形同虛設”。上述人士表示。
基金內幕交易和關聯交易這一頑癥的原動力,不僅來源于基金們對凈值的角逐,更有甚者,與市場的接近讓他們具有更多的個人獲利機會。
另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在這些交易中,從中獲利的不僅只是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產品,基金公司內部的個人以及相關人也將會從中牟利,俗稱‘老鼠倉’。”
比較突出的案例是去年傳得沸沸揚揚的華安基金高位接盤海欣股份(7.86,0.44,5.93%)。消息稱,上海電氣早前推高海欣股份的股價,之后華安基金在高位接盤,上海電氣以獲利部分入股華安基金,并持有華安基金20%的股權。
一方面,華安基金堅持認為,華安投資海欣股份是增發而來,二級市場的買賣行為嚴格遵守內部投資流程,合法合規。
而另一方面,華安基金總經理韓方河以及海欣股份總裁袁永林相繼被要求協助調查一事,很難讓局外人不產生聯想。
這只是一個縮影。除了基金公司管理層在內幕交易利益輸送中扮演角色之外,基金經理更難得幸免。
由于證監會要求基金經理上報直系親屬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并著手建立針對基金管理人員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控體系。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仍有基金經理在建立基金重倉股前建立老鼠倉,并用自己親戚朋友的帳戶操作股票。
監管摸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對基金內幕交易的監管其實一直在進行之中,但是并沒有特別突出的進展。”有證監會人士表示。這種狀態顯然與目前基金所處的市場地位不符。目前,基金公司的管理規模已過萬億,是目前市場上話語權最大的機構。加強對基金的監管對資本市場的管理影響巨大。
于是,監管技術層面的水平的提高被認為是目前所急需的。最新一期上證聯合研究計劃課題<全流通背景下證券市場內幕操縱行為與甄別研究>中建議稱,內幕信息操縱主要來源于金融市場微觀結構的證據,這些證據獲得主要依靠證券交易所的動態監測。
這需要從技術上構建內幕操縱的動態監管體系,對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進行有效、及時甄別,及時發現并防止內幕操縱事件。
研究證券內幕交易和信息披露的上海同濟大學博士黃建中認為,這只是一個方面。此外,就事前防范來說,證券市場的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急待完善,“目前違背誠信進行內幕交易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太小”;就事后防范來說,對股價異動的事后調查應該加強。
眼下的現實是,根據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證券交易所最多對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譴責,或對股價異常波動進行停牌。
“目前出股價異動的情況,或者一些未披露信息在市場流傳,上市公司都會及時公告,這已經算是一大進步。可惜的是,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的停牌公告只做形式審查。這樣,上市公司的公告也就流于形式。”黃建中如是說。
這些并不足以避免基金對上市公司股價的操縱以及內幕交易存在的可能性。“應該加強公告的監管。尤其要督促公告把實際情況披露出來,而不是走過場。”黃說。
此外,我國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的監管稽查職責主要集中于中國證監會。
因此,有必要在證監會、交易所、司法部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之間完善并強化證券聯合監管機制,通過合理的合作機制和工作流程,加大證券監管稽查力度,聯合防范和打擊證券市場內幕操縱行為。(郭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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