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舉行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約瑟夫·斯蒂格利茨表示,中國應該開征環境污染稅來緩解環境保護的壓力。
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約瑟夫·斯蒂格利茨說:“征收環境污染稅,增強人們的環保意識,不僅可以使轉變目前的生產結構,稅收的收入還可以用來解決一些社會問題,在中國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過程當中,運用像征收環境污染稅這樣的措施,應該可以達到一舉幾得的目的。”
斯蒂格利茨說:“在這一方面,中國可以參照國際通行的做法,對直接污染環境的行為和在消費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予以課稅而不僅僅是收費。比如在水污染稅、二氧化硫排放稅、垃圾說等等,目前,中國國內主要實行的還是環境排放收費制度,監管的體系和處罰力度都不夠大,另外,收起來的費用使用方向也缺乏科學性和統一管理。其他學者也表示,中國盡快出臺專門的《環境保護稅法》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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