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黃細花等32位代表提出關于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議案。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目前已經開始著手起草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這是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了解到的。
我國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是1987年9月5日由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1995年8月29日,根據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的有關決定,對這一法律進行了修正。
據了解,全國人大代表在關于修改這一法律的議案中建議,在此次修改過程中,要完善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促進大氣污染問題的解決。
對于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答復,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在排污許可證制度、法律責任和處罰力度方面還不適應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建議對該法進行修改。
據介紹,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此次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的重點,已包括了代表們在議案中提出的完善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增加處罰種類、提高處罰額度等內容。
全國人大環資委表示,贊成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上述意見,建議條件成熟時將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作者: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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