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內蒙古將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到2010年,全區90%以上的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好于2級標準的天數超過292天。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最近出臺的《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自治區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脫硫工程,加快淘汰效率低、能耗高、污染嚴重的落后發電機組,因地制宜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嚴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
同時,自治區將實施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工程,重點抓好電力、煤炭、冶金、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建材等行業的大氣污染源防治,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技術,重點工業大氣污染源要在2008年底實現自動在線監控。
今后,內蒙古將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城市清潔能源的比例,鼓勵推廣節能降耗技術,開發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推廣應用農村牧區沼氣利用技術,提高清潔能源使用率。(記者 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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