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潤石化注冊日期為2009年8月10日,注冊資本為1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一般項目):石油制品、重油、蠟油、基礎油、瀝青、潤滑油等(不含成品油、危險品、易制毒化學品)。”
中國石油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法教授陳守海告訴記者:“我國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這里的成品油主要指的是汽油、煤油、柴油等。取得成品油加工和經營資格必須擁有特許資格證。工商注冊中經營范圍里的‘石油制品’,肯定不包括對成品油的生產銷售。這個特許資格證的審核要求很高,零售要通過省級政府主管部門許可,批發更要通過商務部的許可。”
那么中潤石化向中石化分5批售出505噸汽油,這種行為算批發還是零售呢?
對此陳守海教授明確表示:“法律上對批發和零售沒有一個具體的數據來判斷。但是一家企業將成品油賣給另一家企業,再由這家企業銷售出去,這個肯定算批發。”
據陳守海教授介紹,我國對于成品油批發資質有嚴格要求。
“首先企業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此外,還必須通過商務部的批準。否則,就是注冊資本再多,也不能從事成品油批發經營。”陳守海教授說。
2006年商務部發布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第23號令)中明確規定,我國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這里的成品油指汽油、煤油、柴油和其他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申請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申請主體注冊資本必須不低于3000萬元,而中潤石化注冊資本只有100萬元。
此外,在由商務部商貿管理服務司主辦的全國石油市場管理信息系統中成品油零售/批發企業信息內,記者沒有查到山東慶云中潤石化有限公司。
中石化外購油:將采用化驗人員雙崗制
根據以往三年中石化的年度報表顯示,每年中石化約10%的成品油來自外購。這一數據也在中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左興凱處得到了證實。
“在市場有需求時,會采用外購作為必要的補償。這既是公司經營的需要,更是市場保供的需要。”今天下午,左興凱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稱,“這個比例大致占銷售總量的10%”。
占銷售總量10%的外購油是經過什么途徑進入中石化的油庫的?這次的外購油油品問題究竟是個個案,還是中石化外購油品質量管理內控體系存在漏洞呢?
左興凱向記者詳細介紹了中石化對外購油品的內控流程:“首先第一個環節——選擇供應商,我們要求供貨商必須通過資質審核、并提供產品合格證,其油品還要通過中石化的抽樣檢查。三項審查合格后才能簽訂合同。”
據左興凱介紹,外購油到貨后面臨三重檢驗。第一步是物理檢驗,即從外觀上觀察。到達油庫后,還要通過兩重取樣檢驗。“我們對每一輛油車都取樣,油車的上中下層也分別取樣。然后將數份樣本混合成一個送檢。這樣的話,一個樣本有問題,整批油都要退回。”左興凱說。
通過以上檢驗合格的油品才能進入到中石化的油庫中。儲存在油庫中的成品油還要經過公司的定檢和政府質監部門的抽樣化驗。兩檢合格后的外購油裝車打鉛封,運往中石化的自營加油站和特許加盟的加油站。
“即便如此,在入加油站前,還要進行一次物理檢驗;入站后,中石化還會進行企業定檢。”左興凱介紹,“通過八重檢驗的成品油才能銷售到消費者手中。出售給消費者的成品油一旦出現問題,中石化還將提供負責任的售后服務。”
那么,此次河南問題汽油又是怎樣通過重重關卡,混入中石化的呢?
“盡管已經有了嚴密的內控體系,但這次事故表明,仍然有個別人管理不善、把關不嚴、違規操作。”左興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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