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
9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今年將在部分企業試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2008年,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全面展開。
《意見》的出臺,標志著以中石化為首的155家央企今年將上繳稅后利潤給國資委,央企13年來懸而未決的國企分紅問題,終于到了實質解決的階段。
“國務院發的《意見》,是針對全國的國有企業,不僅僅是中央企業,國資委還將會針對中央企業出一個細則,使國資經營預算更具操作性。”一業內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說。
國資委研究中心專項課題組負責人、宏觀戰略研究部部長程偉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目前國資委國資經營預算監管框架已初步構建,明確國有企業上繳紅利,說明出資人職責已經基本到位。“下一步將上收的資金投向哪里,將關系到國資產業結構調整和國資監管框架的完善進度。”
征收紅利先向壟斷企業“開刀”
《意見》提出,國有企業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主要包括: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上交國家的利潤;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獲得的股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含國有股份)轉讓收入;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以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以及其他收入等五項收入。
記者致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石油一位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我們看到了國家出臺的文件,目前還沒有收到試點通知,但我們知道中石油必然在試點之列,因為試點肯定要從盈利的企業進行。”
“據我了解,今年的試點將先從電信、石油石化、電力等壟斷企業入手。為了調節壟斷企業的收入過高,對它們實行先上繳分紅試點也是應該的。”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教授安秀梅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
國企經過多年改革發展,已度過“艱難時期”。統計顯示,2003年至2006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由3006億元增加到7700億元,增長152%。但1994年以來,包括處于壟斷行業擁有高額利潤的國企,從未向國家上繳稅后利潤。
“國有企業最開始是上繳利潤的,后來利改稅以后,國有企業稅利分流,各行其道。到1994年,國家進行了稅制改革,考慮到當時企業承擔的離退休職工費用、辦社會職能等歷史包袱沉重,作為階段性措施,國家暫停了向企業收繳利潤,企業應上繳的利潤全部留在企業,用于其改革和發展。近年來,國家在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國有企業從總體上已經走出困境,步入了正常發展的軌道。國家適時出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是進一步規范國家和企業的分配關系,促進國有企業完善收入分配的制度。”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有專家算了一筆賬:2006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達7700億元,假設利潤分配比例在40%,國有股權占比在50%左右,則上繳利潤將達到1540億元。由于目前稅后利潤僅向試點企業收取,且各行業收取比例可能會有不同,估計今年上繳利潤規模在700億元左右。
“初期比例不會很高,重點在履行出資人職能和制度的建立。”程偉告訴記者。
安秀梅也認為,國家建立資本預算并不是純粹為了分紅,“主要是國家行使出資人權利,體現政策上的調控。”
“國資委已經將中石油所屬北京華油投資有限責任公司100%國有股權劃轉給了誠通集團,作為資產經營工作的操作平臺之一。”一位業內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而這部分股權將從中石油將要上繳國資委的紅利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