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就進一步促進公司債券發展的相關問題發布了公告。央行有關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鼓勵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交易流通和登記托管,有利于利用現有市場資源、節約市場成本,提高公司債券運行效率,促進公司債券的快速發展;央行將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管理。
有利于節約市場成本
記者:為什么要鼓勵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交易流通和登記托管?
答:一般而言,公司債券較適宜在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場外市場進行交易。公司債券是一種固定收益工具,未來現金流比較穩定,但投資收益率現對較低,因而對資金量較小的個人投資者吸引力不大;此外,公司債券品種繁多,結構復雜多樣,信用等級差異很大,對投資者的專業知識、技能以及風險的識別、承擔能力要求較高,這也部分限制了個人投資者對公司債券的投資需求。公司債券的本質屬性決定了其交易主要是機構投資者之間的大宗交易。在交易所競價撮合的交易方式下,這種大宗交易指令很難一次達成,相反,在實行詢價交易機制的場外市場,機構投資者的大宗交易指令很容易達成,交易價格比較穩定,交易成本也相對低。因此,發達國家絕大多數公司債券交易均在場外市場進行,場內市場主要起到價格公示,提高發行人信譽的作用。
從債券市場發展實踐來看,債券作為固定收益產品也更適宜在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場外發行和交易。以美國為例,目前99%以上的債券交易都是在場外債券市場進行的;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立以后,債券交易也逐漸向場外市場集中,在1997年銀行間債券市場成立時,我國全部債券交易均在交易所市場進行,到2006年末,銀行間債券存量占全國債券存量比重已達到96.6%。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得益于選擇了適合債券交易的場外市場發展模式。近年來,銀行間債券市場針對機構投資者隊伍的特點,不斷推進金融產品創新,不斷完善市場化的風險揭示和控制手段,市場運行平穩,各項制度得到有效實施,迄今尚未發生重大違規行為,市場效率不斷提升。
鼓勵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交易流通和登記托管,有利于利用現有市場資源、節約市場成本,提高公司債券運行效率,促進公司債券的快速發展。
記者:《公告》是如何考慮商業銀行參與公司債券業務的?
答:我國是高儲蓄率國家,商業銀行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從債券市場近年的發展可以看出,商業銀行是債券市場主要投資者,2007年6月末我國債券市場債券總存量10.42萬億元,其中商業銀行投資債券總量8.13萬億元,占債券總存量的78%。值得一提的是,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企業短期融資券和引入公司債券交易流通以后,銀行間債券市場迅速成為公司債券發行和交易流通的重要場所,商業銀行按照場外市場運行的規則和模式,積極參與公司債券承銷和投資活動,在公司債券承銷和投資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可以說,公司債券深入發展離不開商業銀行的積極參與,商業銀行的積極參與離不開運行穩健、高效的債券場外市場,為此,公告提出“支持商業銀行等市場參與者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公司債券承銷和投資活動,充分發揮機構投資者的作用,拓寬公司債券發展的深度和廣度。”
市場化管理
記者: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將按照什么原則進行管理?
答: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交易流通和登記托管,人民銀行將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管理,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經其他管理機構審批或核準的公司債券,人民銀行將不再進行任何審批,只需履行簡單的手續即可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對于已經發行的公司債券,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30號)的有關規定,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除可進行現券、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交易以外,還可以進行債券借貸和遠期等衍生產品交易;除此之外,《公告》還要求有關中介機構、債券市場做市商等積極支持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流通,提供高效和全面的技術支持和服務。
有關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債券發行的具體操作程序,人民銀行已經要求有關中介機構抓緊制定操作細則,并將擇機出臺。
轉托管實現市場充分聯動
記者:《公告》如何考慮公司債券的轉托管問題?
答:近來,債券市場的互聯互通成為市場參與者普遍關心的問題,人民銀行在推動公司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交易流通和登記托管的同時,也積極倡導投資人按照一定規則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與其他市場之間進行債券的轉托管,市場參與者可以通過選擇不同市場交易進行套利,從而實現公司債券在不同市場之間的自由流動,促進兩個市場同質產品的價格趨近,實現市場的充分聯動。為此,《公告》要求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完善公司債券跨市場轉托管功能,在接到投資者轉托管申請后,在當日系統運行時間內辦理轉托管事宜,以促進債券市場互通互聯。(郭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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