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35.28億元的債權,經債權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的多次轉讓,最后竟以1.65億元的價格“打包轉讓”給了專門以“低買高賣”手段牟取暴利的中間商手中,使國家解決國企債務的優惠政策不僅沒有讓企業得到實惠,反而在落實中被中間環節層層盤剝。近期,一起涉及哈爾濱100多家國有企業、債權總額達35億多元的“打包轉讓”事件,因相繼進入法院執行程序而引發了當地一些國有企業管理層和職工的紛紛質疑。
秋林公司的大樓。記者 梁冬 攝
“金融巨鱷”0.5折取得35億元債權
百余家國企職工的心理失衡起源于今年1月16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涉及100多家國企債權“打包轉讓”案件中最大債務人、上市公司——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敗訴判決。
該判決認定,高士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于2004年以1.65億元從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簡稱東方公司)手中收購的包括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的100多個國企的35.28億元債權有效,判決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應償還高士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原欠中國建設銀行哈爾濱市南崗支行借款本金1.93億元及利息920余萬元,總額超過2億元。
“此判決如果得到執行,將意味著高士通公司僅在秋林公司一家身上便已經超額回收1.65億元的投資額。”對于高士通公司僅僅通過一次簡單的“倒手”便輕易占到了如此大的便宜,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趙新民感到不可理解。
據趙新民介紹,這起關乎3000多名秋林職工命運的案子是因秋林公司多年前的兩筆貸款引起的:秋林公司于2001年12月30日和2002年11月29日分別與中國建設銀行哈爾濱市南崗支行簽訂總額為3000萬元和16300萬元的借款合同,后秋林公司均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
“未能及時償還貸款,是因為當時企業在經營上確實出現了困難。為此,企業后來曾經與銀行方面接觸,希望以8000多萬元的價格和解這兩筆債務,但雙方的協商卻因為這筆債務被轉讓而終止。”趙新民告訴記者,2004年6月28日,在秋林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建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哈爾濱辦事處(以下簡稱信達資產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南崗支行將該筆債權轉讓給信達資產公司;2004年11月29日,信達資產公司與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哈爾濱辦事處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又將該筆債權轉讓給東方資產公司;2005年11月3日東方資產公司與高士通公司簽訂了資產轉讓協議,最終將秋林公司債權轉讓給了高士通公司。高士通公司隨后以債權人的身份將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秋林公司全額償付貸款本息兩億多元。
記者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與秋林公司一起被“打包轉讓”給高士通公司的還包括哈爾濱中央書店、萬達酒店等當地知名企業。記者在一份金融部門提供的債務人的名單上看到,這一高額“打包轉讓”事件共涉及哈爾濱國有企業139家,貸款債權總額35.28億元,最終轉讓價為1.65億元。
被賣國企職工聯合提出質疑
國企債權寧可以超低價賣給中間商讓其漁利,卻不肯以相當的價格賣給國企本身。金融部門的這一做法引起了本次一同被“打包轉讓”的多家國企職工強烈不滿。
據中央書店總經理鞠戰斌介紹,該企業2003年6月30日與中國建設銀行哈爾濱市支行簽訂1475萬元借款合同。后來,這筆債權經信達資產公司、東方公司,最后轉讓給高士通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鞠戰斌說,企業在得知債權被轉讓給高士通公司前,一直與東方公司聯系,協商以三折回購企業債務,也就是以470萬元的價格回購企業1475萬元的債權,但東方公司一直沒有回應。然而,正當此事處于洽談過程之中,東方公司又將包括中央書店在內的139家企業的債權轉讓,而出讓價只是資產總額的0.5折,分下來僅相當于中央書店此前提出回購價格的14%。
據記者了解,目前,高士通公司訴諸法律要求債權的行為已把許多國有企業逼到了懸崖邊。秋林公司財務總監潘建華說,現在秋林公司主要收入來源的兩座商場已被法院查封,公司每年因這筆巨額債務而發生的財務費用達3000多萬元,致使該公司已連續兩年虧損,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被特別處理,今年如果仍不能扭虧,將面臨摘牌的局面,屆時秋林3000多名職工和三萬多股民將成為最大受害者。
秋林公司老職工王海燕對記者說,秋林公司一直是哈爾濱市商業戰線的一面旗幟,雖然前些年由于體制和機制上的原因,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但經過改制重組,如今秋林公司的經營已經恢復正常。“把這樣一個企業以超低價賣給一家專以贏利為目的的中間商,我們職工實在無法理解。”
專家:防止“資本運營商”鉆國企債務的空子
針對這起低價“打包轉讓債權”事件,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哈爾濱辦事處一位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東方公司在拍賣這筆總額為35.28億元的債權前,曾在當地的一家媒體上進行過公示,高士通公司則是在公開拍賣中合法取得了該筆債權,最后雙方達成的成交價格也是由市場決定的,東方公司與高士通公司進行的該筆債權轉讓是透明的。據了解,高士通公司是美國的一家投資公司。
“即使國企債權是以合法身份取得的,這種個別人利用國企改制攫取高額利潤的現象也應引起注意。”黑龍江省國資委一位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近年來,由于優惠的出售價格使國企債權成為一些“資本運營商”們的重點研究對象,他們買到企業的債權后,并不想通過經營企業獲取利潤,而是看好了企業的土地、房產有升值的空間。他們通過買斷工齡將職工驅逐出廠,然后著手轉讓土地、賣設備,或直接轉手倒賣企業,賺取利潤。
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些“資本運營商”的出現使國家解決國企債務的優惠政策被“截留”,企業未能從中受益。他建議,國家需要進一步完善國企債權和資產處置辦法,建立對購買國企動機的審查機制,制定鼓勵新債權人恢復企業經營的支持性政策,防止“低買高賣”、侵害職工利益的現象發生。(記者:梁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