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人:人民日報記者馮華
解讀人:農業部鄉鎮企業局副局長張步江
擴大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發展農村事業,鄉鎮企業功不可沒。2006年,我國鄉鎮企業增加值預計可實現57500億元,約占國民經濟總量1/4。日前,《鄉鎮企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發布,農業部鄉鎮企業局副局長張步江對鄉鎮企業的未來走向做了解讀。
創業促就業 國家將建鄉企人才庫
我國農村目前有4.8億勞動力,鄉鎮企業轉移農民1.4億多人。農民人均每年從鄉鎮企業獲得的工資性收入超過1200元,占農民收入的1/3。
“一人打工、全家致富”不如“一人創業、全村致富”。“十一五”期間,國家大力發展農村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大力扶持農村中的能人自主創業。國家尤其鼓勵農民創建新型勞動密集型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和規模企業配套的產業,以創業促進就業,如農產品加工、運輸、建筑、農村服務業、鄉村旅游業等。
今后,國家多管齊下解決鄉鎮企業發展所需的人才問題。全國鄉鎮企業人才庫將建立,幫助鄉鎮企業選聘人才;開展鄉鎮企業“藍色證書”培訓工程,對鄉鎮企業主要工種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通過星火鄉鎮企業科技培訓,引導和鼓勵各種教育力量開展鄉鎮企業創業輔導和培訓。力爭到2010年,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鄉鎮企業職工達到6%左右,具有初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達到10%以上。
進園區是方向 農產品加工業成亮點
我國鄉鎮企業的集中度較低,目前僅為30%—40%。四川、安徽、河南等勞務輸出大省都有一批農民創業園區,并在稅收、貸款、培訓方面給予優惠。
今后,鄉鎮企業將會越來越向園區聚集,向小城鎮聚集。地方政府要引導鄉鎮企業的總部或分支機構遷向城鎮,新辦鄉鎮企業和現有鄉鎮企業的技改擴建項目原則上都要進入園區發展。重點發展對象是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園區、科技園區、生態園區。對在小城鎮投資興辦的鄉鎮企業,當地應在企業登記、稅收、信貸、融資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鄉鎮企業發展的目標可以細化為:第一產業要在穩定中提高,在設施農業、精品農業、生態農業等特色農業領域有明顯提高;第二產業要以內涵提高為主,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企業;第三產業要以發展為主,重點發展商貿、物流、金融和信息服務等生產型服務業。
不搞“一刀切” 東中西部各有側重
2006年,東中西部鄉鎮企業增加值占全國的比重分別為66.6∶27.5∶5.9。全年鄉鎮企業營業收入超萬億元的省份有浙江、山東、江蘇、廣東、河北和遼寧6個省。
發展鄉鎮企業,突出特色是關鍵。各地應根據自身的資源稟賦特點、發展水平,自主確定主導產業和特色產品,在政策指導和規劃安排上不搞“一刀切”。
東部地區的鄉鎮企業要適應資源和環境約束加重的新形勢,不斷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
中部地區的鄉鎮企業要以發展為主,資源豐富的地區可適當走外延擴張之路。
西部地區要大力引進內外資金,重點發展地方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
發展循環經濟首次明確寫入《規劃》,引導鄉鎮企業嚴格遵守排污、治污、清潔生產和職業衛生標準,推進ISO14000環境保護標準的認證;從產品的設計開發、加工制造到報廢處理各個環節,都實行污染控制和預防等措施。
背景:鄉鎮企業的變遷
上世紀80年代初鄉鎮企業“異軍突起”,一度國民經濟三分有其一。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95%以上的鄉鎮企業通過改制實現了民營化,但鄉鎮企業安排農村勞動力就業增收的社會責任沒有變,吸納農民向二、三產業進軍的本質特征沒有變。鄉鎮企業的內涵也比以前更為豐富,從過去的以鄉村集體企業為主轉變為辦在鄉鎮區域內、以農村勞動力創業和就業為主的企業。也就是說,如今的鄉鎮企業不僅包括了鄉村兩級集體企業,還包括鄉鎮范圍內其他所有以農村勞動力為主體的企業,如個體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合作制或合伙制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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