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否組織專業考試
本次招錄的職位中,不組織專業考試的職位幾乎占據四分之三。具體統計情況如下所示。
(七)面試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確定比例
本次招錄的職位中,面試人選比例仍然有三種類型,分別為1:3、1:4、1:5,其中,比例為1:3的職位占一半以上。具體統計情況如下所示。
(八)專業要求
本次招錄的9275個職位中,除98個職位注明不限專業之外,其余全部有詳細的專業要求。而在眾多專業中,并沒有出現某一專業“獨大”的情況。總體看來,法律、經濟、財會、管理、計算機等專業的考生可選擇的職位相對較多,占據相當的比例,而本次招錄的職位當中,公安系統特別是鐵路公安系統所占比例也比較大,其余各種專業人才均有不同需求。
(九)其他要求
本次招錄的職位中,有大多數職位都對報考者有其他特殊要求。這些要求主要集中在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計算機等級證書、大學應屆畢業生等方面的要求中,報考者需符合這些要求才能報考。
另外,在職位表的備注當中,會有關于一些職位專業考試的信息,也請各位考生能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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