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 張騫 報道
上海市教委昨天公布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同2009年相比,2010年招生方案主要發生三大變化,包括:對藝考生作弊、替考等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17個帶有藝術屬性的專業在錄取時將以高考成績作為最終錄取依據;藝考生本科錄取控制線將提高等。
在校生替考將被取消學籍
記者留意到,同2009年相比,明年的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中新增了 “違規處理”一項。
辦法中明確:對在藝術類專業市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對校考組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院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17個專業錄取時比較文化分
廣告學、建筑學……這類帶有明顯藝術屬性的專業是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還是按照普通專業招生?教育部門對此有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從2010年起,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審核公布的專業目錄執行。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等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本科專業,有關高校須經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與其他藝術類專業不同的是,這些專業在錄取時,高校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本科錄取控制線提高5%
此外,藝術類專業錄取時,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明年,除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外,其他藝術類本科院校(系科)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線不低于上海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比去年提高5%;所有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上海市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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