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碩士論文被多方“物盡其用”
兩篇論文,一篇是上海交通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以下簡稱材料學院)碩士研究生丁杰的畢業(yè)論文《TiAl基合金與鋼的連接》,提交日期是2002年1月25日;另一篇是上海交通大學焊接工程研究所(以下簡稱焊接所)副教授薛小懷作為第一作者發(fā)表在《航空材料學報》(2003年10月,第23卷增刊)上的論文《TiAl合金與40Cr鋼的真空釬焊研究》,收稿日期是2003年6月15日。
不是內行人,粗看之下不會覺得這兩篇文章之間有什么關聯(lián),但有舉報人反映,薛小懷的這篇論文抄襲了丁杰的畢業(yè)論文,并向記者逐一講述其中的玄機。
首先,薛小懷論文的題目與丁杰論文中第四章(也是主要論述部分)的題目《TiAl基合金與40Cr鋼的釬焊》基本相同。
再看薛小懷論文的主體部分,通過試驗研究,一共得出四張圖。薛文中圖1《真空釬焊焊接熱循環(huán)》的折線圖與丁杰論文中圖2-4《釬焊時最佳的加熱和冷卻步驟》的折線圖形狀基本一致,雖然前者沒有標出每個折點的具體數(shù)值,但仔細對照,可以看出折點數(shù)值幾乎是一致的;另外,薛文中圖2《背散射電子像》與丁杰論文的圖4-6(a),薛文中圖3《電子探針線掃描結果》與丁杰論文的圖4-7曲線走勢相同,只不過薛文中的圖似乎用圖像軟件淡化處理過;而薛文中圖4的X-射線衍射結果與丁杰論文的圖4-9完全一致。
記者繼續(xù)比較兩篇論文的小結部分。薛小懷通過試驗一共得出兩個結論:結論(1)“采用AgCuTi釬料實現(xiàn)了TiAl合金與40Cr鋼的真空釬焊連接,釬焊接頭具有很高的強度,達到426MPa”,而在丁杰論文的小結部分,也提到“用釬焊方法得到的以Ag-Cu-Ti為釬料的接頭拉伸強度高達426MPa.……”;薛文結論(2)強調了兩個重點,分別是“Ag、Cu、Ti原子發(fā)生了互擴散”,和“實現(xiàn)了冶金上的結合”,這與丁杰論文結論(1)中的“前者形成了良好的冶金結合”和結論(2)中的“Ag、Cu、Ti三元素都發(fā)生了較為明顯的擴散”不謀而合。
那么薛小懷等人和丁杰有沒有可能是共同完成這個實驗的?根據(jù)公開資料顯示:薛小懷于2001年10月進入上海交通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博士后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而丁杰的碩士論文于2001年12月就已經(jīng)完稿;并且,兩人屬于不同的學科專業(yè),在時間上和學科上不具備共同從事研究工作的事實。
以薛小懷為第一作者的這篇論文,共同作者還有吳魯海、茅及放、阮鶴、樓松年。其中材料學院的吳魯海曾經(jīng)在2007年1月12日就此事向上海交通大學人事處遞交過一份書面聲明,他表示:TiAl合金與40Cr擴散焊接課題是王健農教授(丁杰的導師——記者注)委托其進行,課題及成果的歸屬權應當歸王健農教授所有;自己沒有向其他人提供過該研究內容的資料和照片,沒有要求別人公開發(fā)表該研究內容的文章;由于出現(xiàn)多篇公開發(fā)表的該研究內容的相同文章,雖然在文章的署名后面出現(xiàn)自己的名字,但都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發(fā)生的,與自己無關。
事實上,在2006年11月30日,丁杰也曾經(jīng)給舉報人發(fā)過一封電子郵件,表示幾個月前導師王健農告知,自己的碩士論文被他人抄襲并公開發(fā)表,上海交通大學有關部門也找他了解了一些當時的情況。丁杰表示,吳魯海曾給自己一些指導,但并沒有同意把自己的成果拿給別人去公開發(fā)表。
而舉報人也向記者提供了吳魯海在聲明中所說“多篇公開發(fā)表的該研究內容的相同文章”。其中在上海交通大學內部英文期刊《Journal of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Science)》2004年第2期上,有一篇文章《Vacuum Brazing of TiAl Based Alloy with 40Cr Steel》無論從標題、內容、圖表來看都是薛小懷《TiAl合金與40Cr鋼的真空釬焊研究》一文的英文翻譯版,但這篇文章的作者陣容作了一些調整:周昀成了第一作者,緊隨其后的是薛小懷、吳魯海、樓松年,而茅及放和阮鶴的名字這里卻沒有提及,收稿日期是2003年9月16日。還有一篇是2002年發(fā)表在《焊接》雜志第10期上的《TiAl/40Cr的擴散釬焊》,雖然結論有所不同,但其中也有兩張試驗圖與丁杰論文內的一模一樣,而作者分別是張軻、吳魯海、樓松年和阮鶴。
記者了解到,后兩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周昀和張軻都是焊接所所長吳毅雄的學生。
第二作者署名引發(fā)一場侵權官司
2006年7月26日,上海的《新民晚報》上刊登了一則《本想“錦上添花”,不料惹出官司》的新聞,新聞說,上海市某高校材料學研究所的王教授發(fā)表論文,未經(jīng)該校另一名陳教授同意將其署為第二作者。沒想到陳教授并不領情,反而認為王教授侵犯了他的名譽權,兩名大學教授為此對簿公堂。
事實上,這篇報道中的被告“王教授”就是薛小懷,而原告“陳教授”正是前文提到的舉報人——上海交通大學材料學院的教師楊軍,他們都在焊接所從事研究教學工作。
2005年4月,有人告訴楊軍,《蘭州理工大學學報》2004年8月(第30卷專輯)發(fā)表了一篇題為《高強高韌性焊接材料的研究進展》的論文,楊軍是第二作者。楊軍很詫異,因為自己并沒有參與到相關研究中,而當看到第一作者是薛小懷時,當即跑去質問薛,“薛小懷對我一笑了之,我們沒有爭吵。當時,周圍還有其他同事,但大家都認為這不是什么嚴重的事情。”楊軍說。
2005年8月,楊軍一紙訴狀將薛小懷告上法庭,稱薛小懷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此案幾經(jīng)輾轉,分別在2005年7月10日、2006年10月11日和2007年2月1日進行了三次審理。
楊軍訴稱,薛小懷的《高強高韌性焊接材料的研究進展》一文,不僅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而且該文為薛小懷以同一內容第四次發(fā)表文章,屬于一稿四投文章,其他同一內容的3篇文章分別為:《焊接學報》2001年8月第4期,第22卷,《超低碳貝氏體(ULCB)焊接材料的研究進展》;《材料導報》2001年10月第15卷第10期,《超低碳貝低(原文如此,應為“氏”,記者注)體(ULCB)鋼研究進展及應用》;《造船技術》2004年第1期,總第257期,《高強鋼的超低碳微合金化》。
記者仔細對照了這四篇文章,確有不少內容雷同,尤其是一些試驗數(shù)據(jù)和圖表完全一樣。比如,《高強高韌性焊接材料的研究進展》一文中的表1和《超低碳貝氏體(ULCB)焊接材料的研究進展》一文中的表1完全一樣,而《高強鋼的超低碳微合金化》一文中的“典型ULCB鋼的化學成分”一表和《超低碳貝低(原文如此,應為“氏”,記者注)體(ULCB)鋼研究進展及應用》一文中的表1完全一樣。
楊軍認為,薛小懷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因此要求薛小懷為自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公開致歉,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而薛小懷的律師則出具了一份2004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申請者為薛小懷,項目組主要成員中則有楊軍,并且有楊軍的簽名。薛小懷解釋稱,《高強高韌性焊接材料的研究進展》一文就是出自這項課題申請書的報告正文,而楊軍也是該申請書的共同作者,因此文章應該同時署上楊軍的姓名。
對此,楊軍指出,自己在2004年3月9日才從法國回到上海,而該項目的申報日期是2004年2月12日,自己雖然確實在申請書上簽了名,但是在薛小懷的請求下才簽名的,而且,這個項目申請并沒有被批準,而申請書上的6個項目組成員只有兩個簽名,申請書也只有合作單位——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中心的公章,卻沒有上海交通大學的公章。
2007年3月20日,法院最后判定,薛小懷將楊軍列入自己文章的作者名單,有不妥之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判決薛小懷在《蘭州理工大學學報》上刊登更正啟事,為楊軍消除影響,但3986元的訴訟費用,薛小懷只負擔100元,其余的3886元都由楊軍承擔。
楊軍不服,又向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由于他無力承擔高昂的訴訟費用,在申請免除訴訟費請求沒有得到同意的情況下,法院按上訴人自動撤回上訴處理,宣布維持原判。
舉報人被校方告知不再續(xù)簽聘用合同
自從發(fā)現(xiàn)了薛小懷涉嫌剽竊、一稿多投等行為后,除了堅持訴訟,楊軍也沒有停止過舉報。從2005年5月31日開始,楊軍先后向上海交大材料學院焊接所、上海交大材料學院、上海交大信訪辦公室、上海交大學術道德委員會等部門,數(shù)十次反映、舉報,但都沒有得到滿意的回復。
楊軍也向上海市有關部門舉報過,但最終均無結果。楊軍說,上海交大人事處曾經(jīng)給他看過一份會議紀要,紀要中提到關于丁杰碩士畢業(yè)論文一事,薛小懷的行為不是剽竊,而是“學術不端行為”,不過人事處并沒有允許楊軍復印這份材料。
博士后出站已經(jīng)近6年的楊軍至今仍然是“講師”,2004年,楊軍參加副教授職稱評選,參加了答辯但沒有通過,2005年,楊軍再次參評,遞交材料卻被退回,理由是“名額有限”,而同年薛小懷被評為副教授。
2007年2月,楊軍從法國回來以后,研究所已遷往閔行校區(qū),他未接到通知,連辦公場所都沒有了,此后,研究所也沒有給他安排具體工作。
今年4月28日,楊軍同時收到了上海交大人事處的“聘用合同終止告知書”和材料學院“關于人事聘用關系到期的通知”。人事處的“告知書”中明確,楊軍與學校的人事聘用關系于2008年5月31日到期;而材料學院的“通知”中則表示“研究所經(jīng)慎重考慮,決定不與您續(xù)簽聘用合同。學院經(jīng)向下屬其他部門了解,現(xiàn)在無合適聘用崗位”。
上海交大材料學院的王健農教授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承認自己的碩士生丁杰的畢業(yè)論文確實“有一些事情”,但“都已經(jīng)內部解決了”,“這是小事情,已經(jīng)很久了,經(jīng)過多方協(xié)調,學校已經(jīng)有了定論,學生和另外一方已經(jīng)解決了”。而當記者追問雙方是如何解決的,學校又是如何下結論的,王健農表示,自己沒有必要告訴記者,“就像我家東西被人拿去了,那我就和人家溝通,居委會也可以派個人來協(xié)調,該怎么解決就怎么解決,其他人攪和沒有意義。”他強調,丁杰的論文是否被抄襲或剽竊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由學校經(jīng)過調查后得出結論,“學校的學術道德委員會參與進來,進行協(xié)商和處理,這只是內部的小事情,小小的誤會,沒有必要炒作”。
焊接所已經(jīng)退休的丁健君研究員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卻直言“(薛小懷剽竊)是鐵定了的事實,非常典型,從標題、圖表到分析照片,幾乎完全一樣,沒法解釋是另一篇文章”,他告訴記者,自己看過楊軍提及的一些論文,剽竊、一稿多投基本屬實。但他表示,這件事情被“淡化處理”了,“幾乎沒做什么處理,一解釋就沒事了”。
7月15日,記者兩次致電薛小懷,薛小懷表示記者給他打電話“不正常”,“應該走正常的渠道”,記者表示可以見面談,薛小懷表示“沒有必要”,并讓記者找單位了解,“這不是個人問題,你可以找單位,也可以找法院”。
記者又撥打焊接所所長吳毅雄的手機,但該手機一直關機。由于目前上海交大已經(jīng)放假,記者無法聯(lián)系到焊接所其他領導。 (記者 周凱 實習生 彭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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