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獲悉,2008年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今年天津市共有六類教師資格考試面向社會人員開放,并首次調整教師資格認定程序,實行先考試、后認定的方式。
2008年天津市認定教師資格的種類有: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等7種。其中,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不向社會人員開放。
申請教師資格時,須按照以下三類學科目錄進行報名。第一類是中學、中職文化課,包括政治、語文、英語、數學、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第二類是小學,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第三類是幼兒園,即幼兒教育。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及實習指導學科以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為準。
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為市教委及全市18個區、縣的教育局。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縣教育局受理并認定;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及高校擬被聘用的教師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市教委受理并認定;受委托高校可以受理認定本校擬被聘用教師的認定申請,并將認定結果報市教委備案。(胡春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