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與校規的矛盾
有人在高校論壇上調侃,《意見》出臺后,最令人尷尬的是一些校規。
“如果將在校生育和禁止校外租房同時寫入校規,那不是矛盾嗎?難道學生結婚、生育了,還能和其他同學住同一宿舍嗎?”這是一所高校校領導的疑問。
對于教育部提出的“原則上禁止大學生在外租房”和允許在校生生育如何平衡,本報記者致電教育部時,工作人員依舊引用發言人王旭明的說法,“所以大學生要充分考慮到育子的條件”。
林藝說,三部委的《意見》是對高校以往的管理糾偏,但新政策還產生新的問題,比如戶口問題。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大學生畢業后沒有就業的,其戶口可以在學校保留兩年。即使學生戶口遷走了,但孩子的戶口不遷走怎么辦?任何人不得強制干預戶口的遷移,如果學生不主動辦理,這樣就給高校造成很大的壓力。
此外,按照《意見》的規定,高校今后要對在校生建立更立體的管理。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學生婚姻狀況登記備案制度,及時掌握在校學生結婚情況。對于已婚學生的生育費用,其中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屬于國家規定的免費項目的,其費用由高校統籌解決。已婚女學生妊娠檢查、分娩等費用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此外,高校學生在校期間違法生育的,所在高校可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對此,孫霄兵主任說,新的規定會給學校的管理帶來一些新的問題,但從長遠看,隨著中國各種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逐步健全,學?,F有的許多社會功能必然要逐步從學校中分離出去。按照這樣的改革思路,很多問題是很容易得到理解和逐步解決的。(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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