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高校態度大相徑庭
這份關于大學生在校期間生育的政策雖然以低調出場,但在它露面之前,一所高校修改校規就已經為它的出場做好了鋪墊。蘇州大學在新學期開始前,頒布了最新的《蘇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其中頗有前瞻性地提到了在校女生休產假的問題:已婚女學生因生育需要者,由本人填寫休學審批表,并提交有關證明,經批準,可辦理休學手續。休產假的學生在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后,學校還會繼續保留其學籍,而不像以往那樣勸其退學。
由于是率先對女生休產假做出正面回應的高校,蘇州大學的這條校規很快引起關注。《意見》出臺之后,蘇州大學副校長殷愛蓀教授解釋說,教育部今年對在校大學生結婚不作限制性規定,如果不反對在校大學生結婚,隨之而來的就是可能出現的女大學生的生育問題。蘇大做出這樣的規定,一是完善管理,對可能出現的情況早作規定;二是保障女大學生的身心健康和權益。
但在與蘇州相隔不遠的上海,一些高校對于《意見》的反應卻大相徑庭。復旦大學學工部部長夏科家表示,如果真遇到學生懷孕的情況,原則上也允許學生休學,但復旦目前處于公示階段的相關規定中沒有提及在校生生育的內容。
上海另一所高校的校長更明確表態,不會將《意見》中提及的相關內容寫入校規。因為校規對于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的問題是回避的,不說允許,只是說不再處罰,這樣操作是為了表明學校的態度,并不鼓勵學生早早結婚生育,讀書期間還要以學業為重。
這樣的態度與教育部官員的態度不謀而合。孫霄兵和王旭明都公開說過,在校大學生既然選擇了接受高等教育,應充分考慮到學習是對自己的特殊要求。雖然根據政策規定,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育子,但在校期間,學習更重要。
高校對于《意見》的反應,恰好表現出高校在這個問題上的尷尬。楊建順教授說:“高校既要尊重大學生的婚育權利,還要引導學生平衡好學習和婚育的關系,同時也給高校的實際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前要管學生吃住讀書就業,現在還要管他們結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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